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在车里要了好几次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一男子在车内强奸妻子闺蜜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1、龙龙和妻子小玉虽然是通过相亲认识的,但是龙龙在见到小玉的第一眼,就被这个青春靓丽的姑娘吸引了,小玉对龙龙也比较满意。从第一次见面后,龙龙就对小玉展开了猛烈的追求,两人经过一年多的相恋,都觉得可以让彼此的关系更进一步,他们携手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在孩子出生后,小玉选择在家照顾孩子。
2、就这样,两人的平平淡淡的生活着,龙龙每天忙着工作,小玉忙着家务带孩子,两人已经很久没过过二人世界,龙龙看着不在靓丽的妻子,觉得似乎不是当初那个让他激情澎湃的姑娘了,爱情在一点点的褪去。不过,龙龙的生活并不是灰色的,彩彩就是他生活中跳动的音符。
3、彩彩是小玉的朋友,彩彩的性格比婚后的小玉开朗很多,由于保养的好看起来也比小玉年轻,朋友聚会时看着侃侃而谈的彩彩,龙龙觉得自己再次有了心动的感觉。在几次聚会后,龙龙和彩彩逐渐的熟悉了起来,双方都加了微信,留了对方的电话
4、2021年元月底,龙龙早早的下了班,他心里就想起了彩彩。正好前段时间他的车被人撞了,经过调解,对方赔了他一辆新车,虽然还没过户,但是车辆已经交给了他,他心里想着去彩彩面前显摆一下,让彩彩看看他的新车。
5、他就拨通了彩彩的手机:“在哪呢?彩彩,我今天刚买了辆新车,你有空没?来一起试坐一下。”
6、彩彩说:“我在家呢,你来接我吧!”
7、于是,龙龙就开着车去彩彩家接上了她。先是围着市区的环城路转了一圈,两人也在车上聊天的很投入。不知不觉中,龙龙把车开进了一个地下停车场内。
8、彩彩就问龙龙:“怎么把车开到这里来了?”
9、“我一个朋友家在这住,他一会回来,咱们去他家玩,现在他还没到,咱们等一会。”龙龙如无其事的回答道。
10、这时龙龙看着副驾驶坐着的彩彩,心里充满了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他趁彩彩不注意一把搂住了彩彩。
11、彩彩被龙龙突然而来的动作吓住了,急忙用手去拦住龙龙,不让龙龙摸自己。
12、龙龙似乎已经控制不住自己了,他快速的跨到副驾驶的座位上,并且把副驾驶的座位放倒,打算去亲彩彩,彩彩急忙扭头躲避。
13、龙龙不顾彩彩的反抗,强行要与彩彩发生关系。
14、龙龙苦苦哀求彩彩,希望彩彩能给他一次机会,但是彩彩坚决不同意并继续反抗。
15、龙龙看彩彩反抗激烈,担心被发现,就说:“我没见过你这样的人,我送你回家”。
16、在回去的路上,彩彩对龙龙说,我要把这事告诉小玉,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我还要报警告你强奸。
17、龙龙就一直和彩彩道歉并求她,让她不要把事情闹大,彩彩不同意并坚持要下车,龙龙无奈只要将车停在路边。彩彩便打开车门跑到KTV找龙龙妻子小玉并将事情告诉小玉。
18、对于本案,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龙龙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随案移送供犯罪所用白色起亚K3轿车一辆、车钥匙一把、行驶证一本,予以没收。
19、宣判后,龙龙不服,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对于有期徒刑十个月的判决予以了维持。对于没收的车辆,二审法院认为虽然龙龙系在该车内对彩彩实施了强奸犯罪,但根据彩彩及龙龙的供述,该车并非为实施强奸犯罪而事前准备,平时主要用途为家庭生活,不应认定为犯罪工具,一审对该车予以没收明显不当,二审法院对此予以了纠正。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21、本案中,被告人龙龙的轿车的主要用途为家庭生活和工作,没有连续性或者长期性用于实施强奸犯罪,故不属于专门用于犯罪的财物。同时,该轿车只是交通工具,并非强奸犯罪实施的必要条件或者重要条件,故不应认定为“供犯罪所用”。
22、大家对于本案有什么要说的吗?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啊!如果你喜欢这篇文章,欢迎大家点赞、转发、收藏!!
23、(案例来源:《刑事审判参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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