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每天都是被C着醒的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每天都是被C着醒的的知识,包括韩国的法律天平又歪了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因为喝醉的我没有反抗,所以他就不算强奸了吗?”
近日,韩国一名30岁的女性在网络论坛中发帖称自己被新婚丈夫的上司强奸,警方却以“无嫌疑”处理了案件,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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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原帖内容
大家好,我是刚结婚不久住在顺天的30岁出头的新婚媳妇。对于不懂法律、没有钱、没有背景的平凡的我来说最近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为寻求各位的帮助我写下了这篇文章。
就像文章题目一样,我在新婚房里遭受了丈夫上司的性暴行。我现在的心情是又羞耻又冤屈,所以文章写得乱七八糟请大家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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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月前,我、丈夫以及丈夫的上司(同一部门的直属上司,也是工作的分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一起在我们家门口的饭店里喝酒吃饭,因为新冠疫情的原因决定到我们家继续喝。(ps:其他同事喝酒时也经常叫着自己的妻子或丈夫,我也经常和丈夫的同事们喝酒。)
我们在饭店的时候喝了5瓶烧酒和1瓶啤酒,直至到家为止还不是醉酒状态,在家中我们又喝了了1瓶香槟和3、4杯烧酒,然后就喝醉了。(喝酒时丈夫曾和加害者说过自己喝醉之后会断片,会失去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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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和平时不同非常惊慌,我的内衣和裤子在客厅里(和我平时的脱衣习惯不同,内裤在裤子上面挂着),卫生间里有着不明纸巾,而丈夫的上司也不知踪影。
丈夫考虑到上司在公司中位高权重即使内部举报也不会有什么影响,所以直接报了警。
加害者(丈夫的上司)在接受警方调查的过程中坦白称抚摸了我的胸部和性器官,但是没有发生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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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坦白了,所以我觉得就算是强制猥亵加害者也会被移交审判,但是顺天警方、顺天检察机关却表示证据不足做出了无嫌疑的处理,之后加害者就理直气壮地称自己是无辜的。
太气人了、太无耻了……
警方甚至说断片的我没有喊叫没有反抗就是同意了加害者的犯罪行为。
警方称虽然我喝醉了酒,但是丈夫就在客厅里睡觉,如果我和加害者实在没有互相同意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的话,我就会反抗并大声喊叫,那样的话丈夫就会发现加害者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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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丈夫睡在了客厅的地板上,加害者向警方陈述说是在客厅沙发上猥亵的我。
我和丈夫是结婚不到一年的新婚夫妇,正在准备要孩子,原本还打算下周去济州岛旅行过一周年纪念日。我和丈夫的上司在这之前只在聚餐时见过,从未私下联系过,这样说我们在客厅的沙发上进行了双方同意的性行为,这像话吗?
加害者因为害怕雇佣了数千万韩元的江南大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给自己辩护,而警方在调查时问我们需不需要国选律师,让我们在文件上签了字,之后在警方调查及检察机关不起诉的过程中,我们从未与律师取得过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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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后来我上了“国家申闻鼓”警察才告诉我国选律师的联系方式。目前案件在国选律师的帮助下向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并移交给了光州高等检察厅。
加害者还拒绝使用测谎仪,一边流着鳄鱼的眼泪一边说对不起,不断地想要通过丈夫跟我见面。我要求推翻陈述说我在喝醉的状态下受到了伤害,但加害者说我是想达成协议。但我从最开始到现在从来没有提过协议二字,完全没有想过达成协议,我连和加害者见面都害怕,一直躲着,电话也是只要是手机里没有储存的号码都不会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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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害者是有两个女儿的父亲,她身上还有着性猥亵、性骚扰女高中生和女职员的前科。
在事发之后我每天都像是生活在地狱里,最近还有了自杀的冲动,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正在接受精神科的药物治疗。我的家人们也都因此痛苦,我公公认为不能再让我和加害者生活在同一个地区,所以在这样的酷暑中进行着一人示威。
我需要大家的力量,请帮帮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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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帖的同时,受害女性也在青瓦台请愿板上发起了请愿,目前同意情愿的人数仅有2.6万人。
对于该案件,韩国网友的评论不一。
有认为应该严惩加害者并处罚做出“无嫌疑”判决的相关警方和检方的,也有认为应该听一听加害者一方的说辞现在应该保持中立的。
上个月22日,青瓦台请愿板中也上传过一篇“妻子被上司强奸”的请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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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请愿人B某称自己在社会福利公司工作的妻子C某多次被上司D某强奸,引起了社会公愤。但后来A某公开了自己与C某的聊天记录,声称是B某、C某联合起来勒索自己。
D某和C某的聊天记录中,C某给D某发送了“亲爱的明天见”、“我一个人呆着好无聊”、“我好像不能自己生活”、“喜欢肢体接触,自己做不了的事情有很多”等充满挑逗意义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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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某表示自己确实和C某有婚外情,但是两人是两厢情愿的。后来C某将婚外情一事告诉了丈夫B某,B某就打电话威胁D某索要4亿韩元协议金,否则就要以强奸罪起诉他。
对于D某的反控,B某表示并不是事实,并于7月末向警方以涉嫌强奸及猥亵罪起诉了D某。
这两起案件有相似之处,又大有不同。无论如何都希望警方和检方能够公平公正地查出真相,无论是加害者有罪,还是受害者诬告,犯罪的人终将要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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