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霍尊告别演艺工作,陈露为啥不可以和霍尊要分手费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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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疑似婚外恋二字女星,陈妍希晒“绿帽照”,难道证实了
证实个鬼啊!
不过是娱乐圈的常规操作,明星之间相互抱团取暖,整个绯闻闹出点热度罢了。
剧情是这样的。
一个无良狗仔爆料,陈晓和陈妍希闹婚变,表面原因是陈晓要二胎,陈妍希不答应。
实际上,陈晓外面有了小三,小三还是一个顶流明星。
接着就是针对小三的一番捕风捉影,说啥小三是二字女星,搞定过大导演,出演过卖座喜剧等等。
吃瓜群众顺着狗仔的思路,马上把目标锁定在了林允身上。
可林允和陈晓有交集吗?
二人半毛钱关系都搭不上啊!
思来想去就一个原因,二人近期都没啥热度了,于是凑一起搞点事出来。
当然,陈晓和陈妍希的婚变倒可能是真的,不然早就秀恩爱证清白了。
凑热度的事情估计陈妍希没参与,若是参与了,那婚变也是假的。
纯粹就是一桩闹剧!
陈露为啥不可以和霍尊要分手费
可以要,可以求着要,可以闹着要,甚至可以骂着要,但是要以曝光对方隐私或者不光彩事情相威胁,或者威胁对对方人身财产予以迫害等等来要钱,就属于违法了,“敲诈”“勒索”等罪名伺候。
辽宁沈阳市出过哪些历史名人
辽沈文艺界名人(不完全统计)
老一代:李劫夫,王盛烈,李默然,王秋影,陈颖,王新刚,刘江,刘兰芳,单田芳,田连元,常宝华,谷建芬,杨洪基,迟小秋,尚晓云,花淑兰,筱俊婷,杨振华,金丙昶。
中青代:巩俐,金星,朱明瑛,王刚,黄宏,赵本山,范伟,潘长江,巩汉林,小沈阳,宋小宝,陈寒柏,朗朗,于魁智,关之琳,马景涛,齐秦,孙海英,方青卓,那英,陈晓旭,董洁,董文华,胡宏伟,李春波,厐龙,毛宁,孙楠,郑爽,火风,印小天,佟大为,秦岚,秦海璐,李明启,金星,于和伟,潘雨辰,金巧巧,胡海泉,井柏然,霍尊,陈思成,林更新,娄艺潇,毕福剑,李梓萌,刘芳菲……
妻子出轨5年,丈夫发传单公开“艳史”,被情夫告上法庭,怎么判
此行为虽然构成侵权,但会被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处于一般考虑,丈夫一般会被判道歉,并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
本案的要纠纷点是在“名誉权”上。
名誉权,是指公民和法人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这里,首先看传单内容。本案中,原告,也就是妻子和情夫,他们确有名誉受损的事实,但是,妻子和情夫的不正当关系,这个事实是事先存在的,所以,丈夫发传单的行为,与妻子和情夫的名誉受损害,并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怎么看,原告也无法就其名誉权受到损害的事实、被告存在侵害原告名誉权的主观过错和违法行为、以及受损事实和违法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完成举证责任。
简单说就是,丈夫发传单,传单内容并不真的构成妻子和情夫的名誉受损。
既然传单内容不构成名誉损害,那么,构成侵犯名誉权的,仅仅是丈夫发传单这个行为。只能说,丈夫发传单的行为,是具有针对性的侮辱性行为。但是,情节轻微,虽然构成行政违法,但不足以有什么严厉处罚。
这种情况,一般而言,法院会依照侵权来判决。那么,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而本案,真正导致原告名誉受损的,是原告与他人配偶的不正当关系而不是传单内容,丈夫并没有捏造事实诽谤原告,所以丈夫只需要针对自己发传单这个行为道个歉就完事了。
不过,丈夫乱发传单,这也属于行政违法,针对他乱发传单,应给予一定处罚,通常是警告或处200元以下罚款。
文章分享结束,霍尊告别演艺工作和陈露为啥不可以和霍尊要分手费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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