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打扑克的剧烈运动,阳性康复后,多久可以喝酒、运动、“打扑克”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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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性康复后,多久可以喝酒、运动、“打扑克”
因为我已经阳过了,症状也比较轻,而且在阳过后也曾经喝过酒、做过夫妻床上运动,所以以我的经验来说,普通症状的人康复后,只要是觉得食欲大增,就可以少量喝一点酒。
比如以前是半斤的酒量,现在喝个一两酒,应该是没事的。
以前是三五天过一次夫妻性生活,现在只要自己和配偶精力也比较充沛,十来天来一次夫妻床上运动,也应该是很正常的。
也就是说,既然是确定阳性已经康复了,就说明身上所有的症状基本已经消失。
我觉得这时候,少量喝一点酒,或者是做做夫妻床上运动,还是对身体没有妨碍,也没啥关系的。
当然了,很多人阳了以后很长时间,可能都会对夫妻床上运动提不起兴趣,也吃嘛嘛不香,嘴巴里也没有味道,这主要可能是与身体还没有完全康复有关。
这时候就不要勉强自己,尽量不要喝酒和做运动了。
那么,怎么才能知道阳性以后,身体有没有彻底康复呢?
比如说,连续三天都没有发烧症状了,明显感觉自己的体力已经完全恢复了,抗原检测结果也是连续几天都是一条杠,食欲正常,也没有咳嗽的症状等等,就说明身体基本上已经完全康复。
这时候,就可以过上一个正常人想要过的正常生活了。你说呢?
你听过最震惊的案件,有多震惊
1978年9月29日,石河子农八师144团医院护士蒋爱珍举枪杀死了毁坏自己名誉的几位同事和领导,让当时兵团混乱的枪支管理敲响了警钟。
时年22岁的蒋爱珍在她16岁那年响应号召,来到新疆石河子农八师144团,74年被推荐进医院做一名护士。
单纯善良的蒋爱珍不知道自己无意中闯入了是非圈子里,成为某些人争权夺利的牺牲品。
医院二把手张国政和院长不和,医院明显分为两派,两方面斗争激烈。而蒋爱珍的哥哥是张国政的战友,所以张国政对蒋爱珍有所照顾。这时候为了达到抹黑张国政的目的,这样对于蒋爱珍的谣言抹黑就层出不穷。
最后事情闹到不可开交的地步,连上级部门都要派工作组驻医院展开调查了,各方面对蒋爱珍的污蔑和破坏一直没有停止,就一个目的,就是打压张国政。
可是作为边疆地区,当时所有的团员青年都必须参加军事训练,作为党员,优秀基干民兵的蒋爱珍,当然也要参加真枪实弹的射击训练。没有人想过在被谣言抹黑弄到要崩溃的年轻女孩子,还是民兵连的神枪手,拿到枪以后会有什么事情发生。
果然在领到步枪以后,蒋爱珍第一时间扛枪去医院把造谣自己最严重的三个人枪杀了,然后向闻讯赶来的民兵缴枪投降。
最早法院判决蒋爱珍死刑,不过不断查明的事实真相让事情有了转机。经过调查和发研究讨论,最后在1985年由高院改判有期徒刑十五年。
1990年七月,因为表现良好,蒋爱珍提前出狱,回到绍兴老家。
如今蒋爱珍有67岁了,依旧健在。
在蒋爱珍枪击案发生以后,兵团的枪支管理开始严格了。最终在八几年以后,连队的枪支弹药开始收回,并不再举行实弹射击训练了。
从那以后,年轻人穿一身绿军装,扛上冲锋枪的照片里的枪都是道具了。除非他真的当过兵。
看到这个故事,可能很多人都会说:那个敢说女子不如男?
男子坐电梯被同乘女子缠住,遂与其发生关系应该如何定性
杭州曾发生一件“奇案”,一男子深夜坐电梯回家被同乘的醉酒女子缠住,单身已久的女子发现男子长得十分帅气,借着酒劲把男子强拖回家给强奸了,事后男子跑到派出所报警,警察的做法让人非常意外。
对于漂亮的单身女性来说,一般我们都不建议晚上独自回家,甚至独自在半夜三更时乘坐电梯。虽然我们国家法律到目前为止比较完善,但是仍然会有一些不法分子把魔爪伸向这些独居的单身女性身上。
这些不法分子专门挑妇孺下手,而独居的单身女性就非常容易受到侵害。之所以不建议单身女性半夜独自乘坐电梯,也是因为电梯内的空间狭小,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作案目标,一旦发生什么意外很难自救。
2021年9月2日,杭州一女子晚上下半夜,刚进电梯准备回家,突然看到电梯里有一个没有穿上衣的男人,这个男人见女子长得不错,顿时起了色心,上去就对女子又亲又摸。男人的举动吓得该女子大声喊叫,幸亏在电梯门开合时,女子奋力大叫救命,被公司其他同事听到,赶来救下她。
试想一下,如果当时电梯门没有打开或者电梯处于上下行过程中,女子呼喊救命的声音肯定没人听到,那么这名女子肯定会遭到侵犯。
生活中,性侵害一直是个比较沉重的话题,因为受到侵犯的基本上都是女性居多。女性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一直深受法律的保护,如果不幸遭遇性侵,不管对错,法律更多时候也会着重考虑女性的感受,也更偏向于女性。
而在绝大多数人的认知里,强奸罪、猥亵罪、迷奸罪都是男性对女性做出的事情。但如果发生了一起女性强奸男性的新闻,不仅会立刻掀起一场激烈的讨论,而且更会让人觉得难以置信。
因为很难想象:如果受害者变成了男性,法律该如何进行审判?
在前段时间,杭州就发生了这么一件让人觉得特别奇葩的案件,受害者是一名男性,他的遭遇被曝光后在网上引起一片热议,更是有不少网友们调侃这位受害者“不知好歹”。
生活中其实像女性性侵害男性的事件以前新闻中也曾报道过,而这起案件之所以这么“火爆”,也是因为警方对这起案件的处理结果让人非常意外。
一、案件回顾:男子深夜搭乘电梯回家,却被好色醉酒女子暴力性侵。2022年6月份,家住杭州某小区22岁单身独居青年张某,深夜下班回家时,在搭乘电梯时遇到了一名同乘醉酒女子李某。
李某喝得有些醉,进了电梯后就蹲坐在电梯角落位置一动不动。张某看到对方迟迟不来按楼层按钮,就好心地询问了以下对方的楼层号。
李某用手比划了一个“数字八”后就不在搭理张某。
张某看到李某穿着比较清凉,又处于醉酒的状态,担心她深夜独自醉醺醺地回家会遭遇不测,打算先护送李某回家后,再继续乘坐电梯回家。
电梯到了8楼后,张某叫醒了李某,并礼貌地询问是否需要自己护送她回家。李某起身后,上下打量了一下张某,点头同意了张某的提议。
张某把李某送到家门口后,刚准备转身离开时却被叫住,李某突然表示自己喝得有些多,这会儿头痛欲裂,身体有些不舒服,希望张某能进来帮自己烧一壶热水。
张某进屋后就立刻去厨房准备烧热水,谁知李某不知何时拿起捆东西的绳子,迅速地用绳子从后把张某牢牢绑住。
原来李某没有完全喝醉,当张某好心提议要护送她回家时,一直单身多年,渴望恋爱的李某看到眼前这位长相俊俏,又乐于助人,热心善良的男人后,突然起了“色心”,佯装自己喝醉了身体不适,希望能与张某更进一步。
李某平时素爱健身,更是一名高校体育老师,趁张某在厨房烧水的时候,用绳子制服住张某后,借着酒劲儿,在张某挣扎和反抗下,强行与张某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李某放张某离开,离开前李某觉得心中有愧,拿出1000元现金给张某予以补偿,却遭到了张某拒绝。
张某没有收这1000元,从李某家中出来后,看着自己一身狼狈的模样,越想越气愤,觉得人格受到了极大的侮辱,自己好心帮助人,没想到却被一个将近40岁的“大妈”侮辱一番。
羞愤之下,张某顾不上回家清洗,直接跑到了附近的派出所进行报案,报案理由是:遭遇强奸。
派出所民警们也是有些吃惊,平时来报案的绝大多数都是女性受害者,从来没有听过男性被侵犯,张某的遭遇可谓是头一遭。
张某声泪俱下地对民警讲述了自己昨晚的遭遇,听完张某的口供,民警随后把李某带到了派出所进行询问,对于自己性侵了张某,李某供认不讳,表示自己也是喝多了才犯下了如此糊涂事,自己事后也给了张某金钱补偿,是张某自己没有要。
在我们国家强奸罪算是重罪,一经被抓基本上都是三年起步地有期徒刑,同时还伴有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可能还会判死刑。
在场的其他人以为民警会以强奸罪把李某拘留,哪知道办案民警只是严厉批评教育了李某一番,民警们给出的理由如下:
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关于“女性强奸”的罪,而且刑法中关于强奸罪的保护对象是女性而不是男性,所以这起案件中李某不能以强奸罪来判,只能算作强制猥亵罪。
那么,如果生活中真的遇到了类似的事情,该怎么办呢?又该怎么判呢?今天我们就针对这个话题来跟大家科普点相关地法律知识。
二、男子被同乘女子纠缠,与之发生关系后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电梯属于公共设施,电梯里的环境属于公共场合,在公共场合做一些不文明地事情,一来会受到社会的谴责,二来也会触及法律。
如果男女双方在电梯内发生一些不雅行为,是否违法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具体来分析。
1、男女双方互不认识,女性处于醉酒状态纠缠男性,两人发生了亲密关系。
如果男女同乘一部电梯,且两人互不认识,女性又处于醉酒或者意识混乱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女性纠缠男性,或者女性强迫男性发生了性关系。
这种情况下,女性只能以故意伤害罪或者侮辱罪地规定来进行处罚。
上文中提到的案例就属于这种情况,因为我国《刑法》对强奸罪的定义是:男性以暴力手段胁迫女性。在法律上,行为对象是构成要件要素之一,强奸罪的对象是妇女,而男性不是强奸的行为对象,所以女性强奸男性并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不会侵犯妇女的自己决定权,也没有侵犯强奸罪中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所以才不会构成犯罪。
所以男性如果报警,最后也只能以“强制猥亵”或“故意伤害”来定罪,如果男性在亲密过程中受伤,可以要求验明伤情,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2、男女双方认识,且属于正当男女关系,女性纠缠男性后,两人发生了亲密关系。
在2022年6月份,四川宜宾某小区里,一对年轻夫妻乘坐电梯回家时,在电梯内情不自禁地做出了一些亲密举动。
没想到这些举动被电梯内监控全部录了下来,小区保安在监控电梯监控时发现了这段不雅视频,于是录了下来并做了一些处理发布到了网上。视频在网上和业主群里被迅速传播开了,夫妻俩知道后立刻报警,事后小区保安被处以10天的行政拘留,夫妻也被民警教育了一番。
一般来说,在公共场所发生了亲密关系,肯定是违背公序良俗的,是不被允许的,这种有伤风化的行为,不管男女双方是否自愿,都会受到社会舆论的严厉批判。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3、男女双方互不认识,女性处于醉酒状态,在电梯内纠缠男性,两人发生亲密关系。
这种情况在生活中其实很常见,甚至还被很多心怀鬼胎的男性称之为“艳遇”,更有不少男性故意去一些酒吧门口“守株待兔”,等待这些喝醉酒的女性。
在此奉劝有此想法的男性:这种想法很危险,随意地与陌生醉酒女性发生关系,就是属于强奸。
2017年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官网发布了一则通告:在2017年3月23日4点左右,被告人陈某在本区川沙新镇学北路XXX弄XXX-XXX号香奈儿N5KTV813包房内,跟随孔某进入包房卫生间,并反锁了卫生间的门。
陈某趁着孔某醉酒之际,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之发生了关系。
据此,检察院指控应当以强奸罪追究陈某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女性处于醉酒状态,也就是女性处于“不知反抗”、“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状态下,男性没有得到女性的明确“肯定同意”,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在这种情况下都认定构成强奸罪。
三、出门在外,如何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俗话说:天上不会掉馅饼,天上更不会掉下林妹妹,艳遇背后可能等待自己的是“温柔陷阱”。
对于男性来说,生活中该如何避免此类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呢?
1、避免身体接触。
在电梯里如果有陌生美女投怀送抱,男性一定要赶紧远离,要是对方一直纠缠自己,首先自己心态要方正,不要和对方过多的身体接触,以免事后反遭对方讹诈。
2、学会拒绝。
如果对方一直纠缠自己,先不要贪图对方美色,一定要懂得拒绝。一旦接受了对方投怀送抱,事后就有理说不清了。如果是在电梯里,最好对着监控表明自己的态度,有些电梯监控可以录下声音和画面,可以对着摄像头大声呵斥对方,这些录音都能作为证据。
3、及时报警。
如果对方一直纠缠自己不放手,甚至提出一些过分的要求,这时候应该及时报警,或许用手机录下视频作为自辩的证据。
写到最后。生活中,美女投怀送抱未必就是有艳福,搞不好等待自己的就是牢狱之灾!对于女性来说,出门在外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特别是深夜回家乘坐电梯最好留意下身边的陌生人,如果是处于醉酒状态,最好是找一个靠谱的朋友护送自己回家。
对于男性来说,出门在外也要保护好自己,要经得起诱惑,如果受到侵害,不要选择沉默,一定要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不要让自己陷入“被动犯罪”的陷井里。
你身边发生过哪些惨绝人寰的事情
记得我刚参加工作那年,我们这儿的一个村子里发生了一起惨绝人寰的安全事故。
那天晚上,我们就着煤油灯吃晚饭(那时停电是家常便饭的事)。吃着吃着,屋里的灯突然之间亮了起来,当时的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今晚的灯怎么会莫名其妙地亮了呢?广播里不是说今晚停电的嘛。
我的这种预感很快便得到了证实——没过多久,家里的广播响了起来,大意是我们这儿的杨泾村发生了一起特大安全事故,村民小葛家新造的楼房突然之间垮塌了,把当时在新房内干活的人全压在了里面。
当时,父母告诉我,我们家的邻居良叔很有可能也被压在了里面,生还的可能性极小,因为那天他被一个电工朋友叫去排电线装电灯了。当晚,良叔的妻子和孩子便骑上自行车找了过去。那晚,事故现场可以说人山人海,搜救人员争分夺秒地进行搜救。
良叔被大家扒出来后早已气绝身亡,邀请他前去排电线装电灯的朋友也一同死了。最终确认在那场事故中遇难的总共有9人。
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惨剧,是因为当时我们这儿的农村盖新房有一种盲目攀比的心理,大家都要将自己的楼房造得比邻居家的楼房高,而且房间要比人家进深。这样一来,导致新房的自身重量大大超标,下面的砖块不堪重负,最终造成房屋垮塌。
对此,大家有何看法?欢迎关注并留言。
关于打扑克的剧烈运动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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