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巨大的狼根进入,《狼群》 第四十一章 拷问俘虏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狼与香辛料番外篇和十一卷十三卷分别讲的是什么
第七卷:第一本番外,三个故事。
《少年、少女与百花》:讲述了赫萝在遇到罗伦斯之前,为了寻找不老不死之药,遇上了从城堡里逃出的少年少女,并一起旅行的故事。少年和少女本来是侍奉一个贵族,这个贵族在寻找不死之药,但是死了,他的继承人来的时候把原来城堡里的人都赶走了,少年和少女也是,这样遇上了听说“有人在找不死药”而前来的赫萝。旅途上赫萝调戏调戏着小少年,并发现少女是原来领主的私生女,刚刚继承者可能会来追杀。带着两人逃跑误入了鹿神的领地(一只巨大的鹿),被团灭并不是。其实是鹿神太无聊了,想让赫萝给他解解闷而已。
这里提到:赫萝是寻找不死药,但是不是给自己吃的,那代表她有想要让对方长生不老的人,并且这个人不是罗伦斯。
《苹果的红,天空的蓝》:对应TV第一季第7集——《狼与幸福的尾巴》。这里不多讲了。
《狼与琥珀色的忧郁》:对应TV的OVA——《狼与琥珀色的忧郁》。
这里提一下,赫萝一直在烦恼如何握紧罗伦斯的缰绳。她认为牧羊女是一个很大的竞争对手(这里牧羊女已经是一个女祭司了,在13卷《牧羊女与黑骑士》我会再次提起)。赫萝问牧羊女:“领导羊群的秘诀是什么?”(这里的羊指的就是罗伦斯,原文赫萝暗自吐槽说罗伦斯是脱线的羊)牧羊女:“拥有一颗宽容的心。”这里小说的描写和TV一模灶顷一样,我真的觉得TV做的真好~~
这里给一张地图。接下来就不再给了。(罗伦斯先是北上,在南边的帕特罗村与赫萝相遇,在留宾海根与牧羊女相遇,在卡梅额森与阿妈提抢赫萝,在特列欧村遇到了艾丽莎,然后到了雷诺斯遇到艾普,再向东,到了凯尔贝三角洲,然后前往温菲尔遇到了黄金之羊,然后回到凯尔贝,前往唐斯格(图中写着达鲁克,译法不一样吧)调查“天使坠落“,再回到雷诺斯,然后前往雷斯可(图中莱斯科)与“缪里佣兵团”见面。最后在雷斯可开了店,店的名字叫“狼与香辛料”,店应该是开在雷斯可,并不是在纽希拉。)
第八卷:《对立的城镇(上)》
第九卷:《对立的城镇(下)》(建议配合漫画一起观看,艾普又叫做伊芙)
因为是一个故事,所以一起讲。赫萝为了讨一个公道(更大的动机其实是为了“狼骨”,最原始的动机是“绕远路”),来到了凯尔贝找到了艾普,然而这个时候的艾普已经陷阱了一个泥潭里。我直接说形势背景(这个大长篇我不能说全部看懂,有些商业上的理解有点混乱,仅供参考。)
凯尔贝的下游有一个三角洲,这个三角洲分为南北两个势力。北边拥有三角洲的土地,但是却从南边借了大量的钱来建设三角洲。南边因此能够从北边榨取利益。现在北边上一代老人脱离权利,新一代年轻人则不想在被榨取利益,所以寄希望于领主或贵族,不惜发动战争弯辩敬。这里提到一个珍商行,主人是雷诺兹。还提到一个罗恩商会,代表是基曼。艾普是属于北方势力的人,而基曼是属于南方势力的人。(北边有地,南边有钱。)
罗伦斯刚到三角洲,先是去了珍商行,找到了雷诺兹,因为听说他在攒钱买“狼骨”。(“狼骨”为什么值钱,以为它可以卖给教会,教会可以以“侮辱神的遗物而没有遭到神谴”为理由排除努比的异教(寇尔的故乡),宣传自己的正教。)但是交谈后发现并没有“狼骨”的消息,反而发现南北两边没有表面上是和平。(他们也想要“狼骨”,来获得大量资金。)
在罗恩商会,罗伦斯被对方用巧妙的手段,让自己成为商会的手下(商会与艾普对立,这就表示罗伦斯不能和埋慎艾普合作)。然后出现了一个让两边矛盾爆发的导火索:“一角鲸”(一角鲸是传说中吃了可以延年益寿的神物,可以起到讨好贵族,并卖到大量金钱,作用几乎与“狼骨”相同)。打捞到“一角鲸”的是北边的船,但是是在南边打捞到,所以被南边的人扣留了。现在北边与南边为了争夺“一角鲸”而需要进行商谈。(“狼骨”和“一角鲸”本身不重要,重要的是它们代表的金钱和利益)。局势上,虽然北边的人想利用艾普贵族的身份,但还是拥有大量金钱的南边有绝对优势。更乱的是,艾普虽然是北边的人,但是北边有个地主的儿子喜欢艾普,愿意跟艾普一起背叛北边,将“一角鲸”偷偷与南边交易。艾普则打算自己与地主的儿子先背叛北边卷钱逃走,同时自己在背叛地主的儿子独吞所有钱。而基曼就想利用艾普,并通过这次交易扩大自己的罗恩商会在南边势力的影响。
但是无论艾普还是基曼都无法新人对方,所以他们就都通过罗伦斯达成交易,这样罗伦斯就处于这个事件的中心,人命在大量金钱之下显得微不足道。罗伦斯觉得自己应该立刻逃走,但是赫萝告诉他:“只要我们有危险,我就会以狼的形态,把“一角鲸”吃掉。”没了交易的物品,交易也就不存在了,所以罗伦斯是不会有危险的。而罗伦斯发现,自己总是想依靠自己的力量来帮助赫萝,但是往往赫萝自己去解决事情是最简单明了的。
罗伦斯之所以有勇气在这些巨大商会之前以一个弱小的旅行商人的身份参与交易,是因为受到了赫萝的鼓舞,而赫萝后悔自己鼓舞了罗伦斯,她发现罗伦斯是那种稳步上升,而不是一下子发大财的人。赫萝之所以鼓舞罗伦斯,就是因为在传说里,自己是一个配角,狩月之熊才是主角,而罗伦斯与赫萝的故事一定会流传下去,赫萝希望罗伦斯能够有一点主角的样子,所以让他卷入了这个事件。
接下来,罗伦斯作为艾普和基曼的信使,在两人之间不停的送信。艾普对罗伦斯说过:“你不适合做一个商人。”罗伦斯也说了:“你也不适合做一只狼”。
在送信的时候,罗伦斯发现艾普回信越来越慢,罗伦斯意识到可能是在拖延时间,也许有什么阴谋自己不知道,但是自己只是个信使,罗伦斯感到自己在他们面前是多么的弱小和无能为力。
最后事情还是出现了意外,雷诺兹(珍商行)前来插了一脚,他有足够的现金买下“一角鲸”(这应该是不可能的)。于是艾普被基曼抓了起来,因为基曼怀疑是艾普与雷诺兹勾结。本来这事与罗伦斯无关,但是罗伦斯还是想救艾普,虽然艾普背叛过他。而救艾普的关键就是要得到雷诺兹的现金来源。结果罗伦斯想到之前的那个钱币问题,进口57箱,出口却有60箱。那是因为硬币的排列方式不同,我举个栗子就是简单立方和体心立方的不同(漫画也有说明),虽然数量一样但是更加密集的排列方式能够减少箱子的数量,利用这个方式,比如珍商行在进口是紧密的排列了60箱,出口的时候是稀疏的排了60箱,这样就会有钱币留在珍商行,除了硬币,矿石这类物品也可以这么做,就这样雷诺兹得到了大量金钱。罗伦斯想通之后立刻前去救艾普,找到基曼的时候艾普已经晕了过去,罗伦斯把这个方法告诉基曼。基曼同意放了艾普,并和艾普一起敲了雷诺兹一笔,事情就这么告一段落。
事后,艾普亲自前来找罗伦斯,罗伦斯害怕赫萝知道所以特地在门外见艾欧,艾普告诉洛伦兹“狼骨“的真正在布琅德大修道院。并感谢罗伦斯的救命之恩。在罗伦斯不注意的一刻亲吻了罗伦斯的脸颊。(这个可以算后宫了。)但是后来还是被赫萝知道了。(老罗被很惨的调教了)
第十卷:漫画中没有本故事。
在《对立的城镇》事件中,罗伦斯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基曼和艾普都写了介绍信给罗伦斯,让他能够方便的前往目的地。罗伦斯知道“狼骨”在布琅德大修道院,于是前往它所在的温菲尔王国(一个岛国),罗伦斯用基曼的介绍信轻易的与一个叫“克鲁德同盟”的经济组织接触,并打算依靠他们进入修道院。
负责带路的是一个叫“彼士奇”的人,他曾经跟罗伦斯一样是一个旅行商人,但是现在他加入了克鲁德同盟,成为了一个领路者,并为那些失去故乡的人建造故乡(彼士奇把他的工作作为一个谜题,让罗伦斯他们猜,罗伦斯很快想出来了,而赫萝半天没想出来还睡不着觉,但是贤狼的自尊又让她难以发问)。不巧的是(其实就没有巧过。。。),本来富裕的大修道院遇到了经济危机(修道院主要靠羊毛交易发财,遍地是羊,罗伦斯还担心过赫萝会不会无法抑制狼性,当地还流传着“黄金之羊”的传说,就是每隔几百年会出现一只浑身金毛,发出光芒的金羊)。而一个克鲁德同盟的盯上这个时机,他们渴望得到修道院拥有的巨大土地(目的是拉拢温菲尔的贵族,然后干涉国权)。所以修道院此时也是神经紧绷的一个状态。一般不再欢迎商人,而罗伦斯则跟着温菲尔同盟以一个朝圣者的身份进入了修道院。
进入了修道院之后,发现没有房间,但是睡地上肯定会冻成冰块,于是他们住在一个叫哈斯金丝的牧羊人的房间,哈斯金丝是一个老人,但是目光锐利,寡言少语。安定下来之后,罗伦斯又去了克鲁德同盟打听情报,但是他没有问“狼骨”的情报,反而问了“黄金之羊”,因为羊和狼总是会被人联系在一起。但是没有任何消息。
这个时候,罗伦斯再次发现自己的弱小。只要赫萝变成狼,进入修道院,即可以很轻易的知道到底有没有“狼骨”,以及藏在哪里。罗伦斯总是想帮助赫萝,但是实际上赫萝自己去解决总是最最方便的(《对立的城镇》中也是这样)。而赫萝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她明白这份心情是作为一个旅伴,一个商人,一个雄性的自尊。
在克鲁德同盟的帮助下,罗伦斯得到了修道院的物品清单,但是清单中并没有什么和“狼骨”有关的物品。(这里解释一下为什么会有清单,因为修道院经济危机是国王的政策调整所带来的,国王不但干预了羊毛交易,还改了“税收”政策,对于教会来说,再交税无疑是雪上加霜,所以教会做了清单,表示自己真的没钱,这样就不需要交税,而罗伦斯则需要在清单中找“狼骨”的消息。)
这里又要提一下,彼士奇的工作是帮人建造故乡,而赫萝已经知道自己的故乡“约伊兹”已经灭亡。
彼士奇是克鲁德同盟的人,他们想得到修道院的土地,但是修道院在没钱的绝境下却依然坚持着。因此同盟确定,修道院有一样“神的遗物”,这样东西一定能够让教会里的人团结一心,所以前来打听“黄金之羊”的罗伦斯正好可能拥有他们所需要的情报,以此来交换清单。罗伦斯如此的努力其实就是不想让赫萝去找彼士奇寻求帮助,他就在吃醋,他有时候会庆幸赫萝先遇见自己而不是彼士奇。这个想法在赫萝跟寇尔设下的语言陷阱(套话)被套了出来,被赫萝知道了。于是最后在查清单无果的情况下,罗伦斯放弃了抵抗,赫萝决定先离开温菲尔,然后自己再变成狼回到修道院,这样也就不会牵连到罗伦斯。罗伦斯很想凭自己的力量帮助赫萝,但是最终还是同意了。
但是,当天晚上发生了暴风雪,罗伦斯无法立即离开温菲尔。在半夜,如魔鬼一般的哈斯金斯来到了罗伦斯的屋子,他们发现,哈斯金斯是羊神。(赫萝一开始没发现是因为哈斯金丝是一个牧羊人,隐藏一只羊的最好方法是把他放进羊群里。)哈斯金斯告诉罗伦斯,自己的故乡也被狩月之熊所毁灭,当时的自己只能带着族群流亡四方。之后来到了温菲尔并一直在为自己的同伴(另一些羊神)重新建造故乡,“黄金之羊”就是他的同伴来看他时,样子被别人发现了。虽然是一只羊,但是并不害怕赫萝,称赫萝是“年少的狼”,赫萝嫉妒哈斯金斯可以建造自己的故乡,而自己的故乡“约伊兹”却被狩月之熊毁灭。哈斯金斯告诉赫萝他所付出的巨大代价:他吃了羊肉。赫萝一下子恶心的吐了。哈斯金斯说人类太过强大,世界已经不是他们的舞台了,他们只能以人类的形象在世界上寻求生存,但是今天,这个好不容易建立的新的故乡就要毁灭,而帮的上忙的只有罗伦斯。
哈斯金斯带来了一封信,是国王发出的征税信(信使死在了暴风雪里),这封信上的征税方式,修道院无法拒绝。也就是说国王也嫌修道院碍眼,修道院已经进入了绝境。
这个时候,身为商人的罗伦斯想出了一个计划,他要把“狼骨”这个事情告诉克鲁得同盟。只要得到“狼骨”局势就会逆转,国王征税,修道院一定会破产,这个时候修道院就会向克鲁德同盟请求援助。而克鲁德同盟企图干涉国政,国王得知消息就一定会派兵包围修道院,但是修道院这个时候任然是教会的一员,国王不能轻易动手。所以相当于保护了教会的土地。但是有了“狼骨”就不一样,一旦克鲁德同盟说出修道院有“狼骨”,那就代表他们信仰异端,就会脱离教会的保护。接下来的事情就说不明白了,要说明白就要贴小说原文(最后的100页纸发生了太多的事情,都是商业套路我去,要写的话以后再补上吧)。总之教会再逼的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低下头与克鲁德同盟进行了谈判。赫萝得知“狼骨”是假的,应该是鹿的骨头。罗伦斯也从哈斯金斯口中得知约伊兹已经不存在了。
第十一卷:第二本番外
《狼与金黄色的约定》:罗伦斯与赫萝来到一个刚刚建立的村庄,罗伦斯发现如果自己跟这个村庄打好关系,就能够在以后的生意上获得巨大利益,这个村庄就像没开发的宝地。所以罗伦斯帮他们翻译教会文字,做一些日常的说明。这个时候遇到分土地的问题。土地的分界很模糊。现在需要一种大家都能承认的分界方法(如果用拿石碑或者木头做记号,就很可能被人移动,如果拿山水景色做记号,人的记忆又不是那么能够信任。就是说,需要一个方法,这个方法能够记住自己的地界,并且让所有人信任。)
而这个时候,赫萝想出了一个绝妙的方法。我这里不说,这篇文章很短,还请大家自己阅读。我当时就被这个方法惊了一下,赫萝真是聪明。
《狼与嫩草色的绕道》:罗伦斯于和罗秀恩爱世界,就是一次绕道。罗伦斯想穿越一个森林到一个草原,让赫萝舒舒服服晒晒太阳,但是中途差点迷路,最后返回的日常调戏的事情。(主要是两个人的对话。)
《黑狼的摇篮》:商人艾普的过去,作为一个曾经贵族,由于丈夫的死和贵族的衰弱,跟着原来丈夫的手下商人欧拉和一个女仆芙洛儿经商的故事。刚开始艾普心里不适应商人唯利是图的本性。她的生意总是会吃亏。但是在欧拉的教导下还是有所收获。
有一天,另一个没落的贵族密尔顿找到了艾普,说可以做一笔大生意,他提供人脉,艾普提供资金,与一个叫汉斯的商人买卖。本来一些顺利,密尔顿用他贵族的关系打听了消息,制作了能够大卖的订单。但是在汉斯的巧妙手段下,订单出现问题(就像是“一”需要写作“壹”一样),艾普和密尔顿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他们的商品被更改了内容,但是金额没有变(大价钱买了便宜货,本来漂亮的衣服变成了只有丧礼才会用的丧服)。就这样亏了一大笔,艾普开始意识到商人的本性,但是当天晚上(雨夜),汉斯又找到了艾普,因为艾普提供资金代表着密尔顿欠着艾普钱,汉斯希望以买下艾普不值钱的商品为条件,让艾普把密尔顿债务权利转让给汉斯(汉斯一开始所瞄准的不是钱,而是密尔顿的贵族身份,所以有了密尔顿的债务就能有有所企图),但是艾普还是新人密尔顿,没有答应。就在汉斯离去不就,密尔顿就偷走了艾普仅有的便宜货,并逃走。虽然艾普信任密尔顿,但是对方却不是。
艾普心灰意冷,这个时候,一直帮助她的欧拉也坦诚自己帮助艾普是有目的的,就是希望借助艾普能够复仇。几乎被所有人背叛的艾普一夜之间成长,她下决心追上密尔顿。但是她追上去的时候发现密尔顿在泥泞的道路上翻车,摔下山坡。这个时候密尔顿只有一口气,让艾普救他,然而艾普看穿了他最后的伎俩,虽然没落了,但是他是个贵族,死了就一定有人会参加他的葬礼,那么那些本来卖不出去的衣服也有了去路。于是艾普在那个雨夜杀了密尔顿,化身为黑狼。
第十二卷:漫画也没有
赫萝从罗伦斯口中知道了,哈斯金斯说约伊兹已经不存在的消息,但是还是没有放弃要寻找故乡。他们来到哈斯金斯介绍的一个书商——攸葛。攸葛见到赫萝的时候就开始发抖,因为他也是一只羊。攸葛在经营生意的时候也想着把自己的故乡画下来一直保存。他介绍了罗伦斯一个制作地图的人,这个人本身也是一个银制品工艺师,叫做弗兰(褐色皮肤)。请她制作北方的地图。但是对方提出了一个条件,让他们陪自己前往唐斯格村,那个村落曾经有“魔女”光顾,据说一直住在村子的“魔女森林”里。同时,在魔女森林也发生了“天使坠落”的现象。(弗兰是一个寻找各地传说并画下来的工匠,但是她这么执着这个“天使坠落”是因为这个是她“友人”告诉她的)。
罗伦斯一行人来到了村庄,在一个叫缪勒的人的带领下进入了森林。他们在森林里发现了一个小屋,里面还有一具尸体,那就是“魔女”赛琳娜的尸体。他们住在小屋里面调查“天使坠落”的传说。后来发现这个“魔女”,本来是一个“圣女”,有很多领主和贵族希望她能够提名圣人。原来一切都是村落所属的领主的计划,本来领主借由“北方大远征”(真的是哪里都是因为这个大远征。。。)向教会讨好处,但是后来教会衰弱所以翻脸了。领主还想再村子建立水车,但是这就意味着村民需要干更多的活,所以村民矛盾激化。于是就想出了让前来调查“天使坠落”的“圣女”变成“魔女”这样的办法,因为村子有“魔女”所以跟教会就有了借口。对于村民来说,“魔女”在的森林没人敢接近,就不用设置水车,赛琳娜(圣女)就这样,为了世上的人们甘愿做一个“魔女”而拒绝领主和贵族让她成为圣人的提名。
然而矛盾最终还是爆发,德保商会提出了新北方大远征,领主也希望自己能够建立水车增加工匠,教会的势力日渐衰弱,领主希望抹杀“魔女”这个存在,彻底的解决信仰问题。于是排了军队进入村子,要毁了魔女森林。但是这个时候,弗兰还没有调查出“天使坠落”真相。她执意要保护这个森林,于是罗伦斯想出了一个办法。在领主的代表和村子里的人面前,说赛琳娜已经被提名为圣人,因此林中小屋就变成了“圣遗物”,所以不能破坏,并且再让赫萝出现引发神迹。就可以瓦解这次破坏。但是计划中途弗兰的身份被人认出来了,弗兰是红鹰佣兵团的黑祭祀(这里主要是罗伦斯的谎言被识破了,我无法再细讲)。所以和谈破裂,大家兵刃相向。这个时候虽然没有任何时机,但是赫萝还是以狼的形态出现在月亮之下、瀑布之上,并发出狼嚎。这个时候瀑布的水突然停下,瞬间向天空飞起,溅起无数水花,在空气中结成冰块,就像天使的羽毛一样坠落下来。(其实是声音引发的雪崩,雪崩引起湖泊形成巨浪,影响到了边缘的瀑布。这就是“天使坠落”的真相,画面请自行想象,原作中都说了难以描述。。。。)
最后领主决定不提起“魔女”与水车的任何事,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罗伦斯也因为救了弗兰获得了好感,罗伦斯后来到弗兰房间,谈了有关弗兰和地图的事,并安慰了弗兰(后宫+1)。出门的时候发现赫萝就在门外,但是罗伦斯装作不知道,为这个事情画下了句点。
第十三卷:第三本番外
《狼与腌渍蜜桃》:罗伦斯跟赫萝看到腌渍蜜桃,但是价钱太贵了。罗伦斯买不起(没有这么多现金),但是又心疼吃不到的赫萝,于是罗伦斯打算赚点外快,让赫萝回去休息,自己干点体力活赚钱。后来发现赫萝不希望自己休息,她希望和罗伦斯一起干活,然而这个活吃力不讨好,于是赫萝想了另一个方法。打个比方就是不在工地上干活了,反而给工地的人买盒饭。就这样赚钱。最后也没具体讲了有没有买到腌渍蜜桃,但是讲了这是个很幸福的过程。
《狼与红霞色的礼物》:赫萝想要在一个银币上打洞,挂在脖子上做装饰。但是她不知道银币这么使用类似是防狼的护身符(银币上有狼的头像)。他们来到了一个香草店,罗伦斯想让赫萝选一些能防狼的香菜,到别的镇上大卖一笔。赫萝到了香草店反而是因为灵敏的嗅觉帮助老板识别出哪些是假币(假币泡在酒里会有特别的味道,并不清楚原理)。所以老板很感谢。最后罗伦斯还是给赫萝做了一个银币项链,赫萝伤心的说:“这样,咱不就见不到自己的同伴了吗?”罗伦斯说:“只要你在下一个城镇带上就好。”赫萝问为什么。罗伦斯说:“这样其他的狼就不会接近你了。”
《狼与银色的叹息》:罗伦斯在一个城镇上看到了商机,并赚了一大笔钱的故事。赫萝的叹息只是一个插曲,赫萝把一个绑着一个动物脸型的皮绳圈绑在自己尾巴上,并在罗伦斯面前甩来甩去,问他是什么东西他也不回答。最后得知是标明皮草价钱的东西,而赫萝却把它装饰在尾巴上还向罗伦斯炫耀,觉得很丢脸的幸福故事。
《牧羊少女与黑骑士》:故事是以狗的视角来写的,对,是狗的第一人称视角。首先是牧羊女与牧羊犬的相遇,牧羊犬的原来的主任在旅行中遭遇盗贼死去,然后遇到了诺埃尔并认她为新主人。回忆结束。
牧羊女诺尔拉在走私之后的故事,诺尔拉前往一个刚刚经历瘟疫的城镇库斯克夫,因为那里缺人手就算有被感染的危险也要前往。中途遇上了前往相同地点的主教大人。在旅途中的一个晚上他们遭遇了盗贼,是牧羊犬艾尼克的英勇表现救了大家,主要授予诺尔拉“圣女”的称号,并授予“艾尼克”骑士的称号。
然而到了城镇,诺尔拉发现自己做裁缝师的梦想无法实现,因为城镇现在根本没有做衣服的材料,也没有客人想要做衣服。这个时候主教又叫了诺尔拉,并任命她为助教,然后告诉她,这个城镇就要被一个叫雷兹尔的城镇吞并了。现在需要一个人拒绝雷兹尔的提案。因为一旦接受了,除了被吞并,还要偿还向雷兹尔借的钱以及巨大的利息。所以需要一个人去交涉。但是如果是商人很难占据优势,所以就想用教会的人去。同时为了避免战争,必须是一个旅人而且是个教会的人,因此,诺尔拉就被任命为这样的人。然而如果这样交涉之后,成了助教的诺尔拉最后却在裁缝店工作这样肯定会遭人非议,所以这样意味着诺尔拉失去了做裁缝师的梦想。心地善良的诺尔拉答应了这个请求,成为了助教。
村里的裁缝师则给她做了一条漂亮衣服。也说不清结局是好是坏。
最后说一下吧。无论结局多么美好我们都可以想到,罗伦斯不能一直陪着赫萝。总有一天,罗伦斯会先死去。《狼辛》最好看的不是剧情,而是整部小说的氛围。那种分别的忧伤会时不时的捅你一下,却总能让你只记得幸福的时光。14卷老罗总算是男人了一会,强吻了赫萝,但是被赫萝狠狠揍了一拳。最后赫萝还生下狼宝宝。就这点来说罗伦斯是很幸福的。如果有续篇的话,不知道主角会不会换啊。很喜欢《狼与香辛料》,虽然不知道多少人会看到,但还是说希望你看的愉快,就这样了。
兽王-巨狼无双内容,求打字啊
大哥,我真的不知道说的是啥。是连载小说么?
第一章选择勇士
桃花源。
一阵低沉肃穆,充满着荒凉意味的悠长号角声的出现,蓦然打破了桃花源内平静的下午,听到号角声音,每一个人都露出愕然的神色。
花心宗一处静谧茶园中,一个急促的脚步声在练功室外传来,不多会儿,一个穿着青色练功服的结实少年出现在练功室外,浓眉大眼,看起来颇讨人喜欢。“苦丁茶师兄,这个声音是怎么回事,以前怎么没听响过。”
穿着白色练功服,胸前绣着一个花字的苦丁茶长身而起,显露出挺拔的身躯,目光炯炯有神,猿臂蜂腰颇有几分高手的架势,不再复当年跟在兰虎身后的小跟班样子。
苦丁茶看着面前虎头虎脑的少年道:裤首“小铁你才来没多久,自然没听过龙骨号角的声音。”苦丁茶顿了顿,也皱眉思索了一下,道:“以前龙骨号角都是在几年一次的盛大祭祀中才会吹响,自从鼎神世界出了问题,已经有好几年没有进行盛大胡码数祭祀了。这次突然吹响龙骨号角肯定是有大事发生,我们先去宗主那里,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
若按辈分论,小铁该唤苦丁茶为师叔,只是两人年纪相差不多,小铁严格来算也不是花心宗的弟子,于是小铁唤苦丁茶师兄,也无人纠正他,时间一长,苦丁茶也算是把这个师兄的名头给坐实了。
苦丁茶带着小铁从自己修炼的茶园中走出,向着花心宗的大殿行去,一路上遇到许多神色匆匆的同宗弟子,大部分人见到苦丁茶都会恭恭敬敬的叫上一声师兄。苦丁茶都会微笑着回礼。
如今苦丁茶在桃花源新生代中,也是颇具名气的小高手了,再加上平时为人也谦恭有礼,因此在众多弟子中也有着不错的口碑。
不多会儿一行人来到了花心宗的大殿,却被告知宗主风如玉已经在祭祀大殿中,诸弟子听到龙骨号角声后都需前往祭祀大殿。
祭祀大殿是丹心宗的大殿,平常是丹心宗宗主和各长老修炼的地方,只有到大典或者重要仪式的时候才会开放出来,最多可容纳万人。
两人来到祭祀大殿的时候,这里已经聚集了许多的三宗弟子,众人皆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只是小声的猜测着。
鼎神世模明界中,浮在空中的神殿,贪狼仰头凝视着一片虚无,半天了都一动不动,如同亘古存在的一尊大理石雕塑。
同一时刻,在无尽的深海中,如同庞然大物一般占据了一处巨大海底的鲲鹏,眨着小眼睛向着海水一处空无一物的位置望了望,那对眼睛其实很大,但是相对它庞大的身躯,却犹如一对绿豆,让人感到好笑。鲲鹏小声嘀咕道:“狼的心眼就是小,你也别看我,我知道自己得罪了你,其实这也不怪我,谁让我欠了火鸦的情了呢,大家都是神兽,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我不能见死不救。唉,我知道你心眼小,这番得罪了你,我肯定落不了好,打不过,我还不能走吗,你要稳固自己创造的世界,也出不来,等你出来,我已经化形离开地球了。宇宙广大无边,到时候,你也找我不着。”
鲲鹏说着说着就感到一点心虚,毕竟幼年的时候被贪狼给打过,心理便留下了阴影,也知道贪狼是地球土生土长的神兽,强大无比,要不是为了稳固自己创造的世界,两个自己也被对方给打杀了。鲲鹏扭了扭浑圆的巨大身躯,体内水系力量涌动起来,四周光芒闪烁,方圆数十公里的水流猛的搅动了一下,鲲鹏的耳中好似听到“咔嚓”一声响,似乎是什么被打碎了一般,利用主场优势,隔绝了贪狼冷冰冰的目光,鲲鹏才觉得好受一点,闭上眼睛,开始专心的吸收海水中的灵气尽快化形。
神殿中,贪狼收回了目光,鲲鹏的半路插手出乎它的预料,但是现在想要追究鲲鹏的责任,它自己也做不到,就像鲲鹏说的,虽然鲲鹏忌惮它,但是毕竟它不能离开这里,一旦离开这里,就前功尽弃,自己创造的整个空间都会因此而崩溃。
不过鲲鹏也颇有眼色,已经开始准备提前进化离开地球,这等于是主动让出自己的地盘,也算是示弱了。因此贪狼也打算先将此事放下,倘若等自己稳定了空间,能够真身出去了,鲲鹏还没有走,那就别怪自己要追究一下责任了。
回复收起回复2楼2012-06-2722:23举报|我也说一句
十二月翼自立一国9片刻后,贪狼又将目光望过去,目光穿过虚空,直接落在了正准备离开地球的火鸦身上。
一对巨大的翅膀展开便有一公里长,每一次扇动,都搅动无边的元气呼啸推动身躯快速前进,隐约如龙吟虎啸。火焰做成的身躯流光溢彩,仿佛是一片火烧霞,不一会儿就已经进入了大气层。
只是火鸦终究是失去了真身,此刻虽然看起来声势巨大,但却有几分虚幻的不稳之象。
猛然间,拖曳着巨大火焰尾翼的火鸦突然间停下,张口吐出一团炽热的火焰,眼前的虚空猛的炸开,似乎从虚无中炸出一条通道露出了神殿中的贪狼。
贪狼目光不变,冷冰冰的看着火鸦。
反倒是火鸦看到贪狼,周身火焰一阵波翻浪涌,显得十分激动,尖锐的声音震的四周虚空震荡不停,“贪狼,你莫一副胜利者嘴脸,你虽然胜了这一场,但是我们之间的争斗才刚刚开始而已,我今离开地球,但仍有回来的一日。”
贪狼冰冷的声音也从通道中传出:“你们火鸦一族,虽然在宇宙生命中天生强横,但是以浴火重生的方式与星球中所有生命同归于尽再从死亡中重生获取星球的力量,早已因此成为全宇宙智慧生物的敌人,你现在失去了本体,还认为自己有掌握至高力量的机会吗?”
火鸦被说到了痛处,浑身火焰突然剧烈燃烧起来,火鸦嘶鸣道:“只要不死,无限的宇宙就有无限的机会,一切皆有可能,我再回来便是地球毁灭之日。”
火鸦说完,便似是不愿再在这个伤心地多停留,双翅猛烈扇动,有无边的火焰滚涌而出,一时间,方圆数十公里的天空都布满了橘红色的火焰,通道也被漫天的火焰所淹没,火鸦很快消失在天空。
贪狼收回目光,它本来打算以火鸦的力量来填充自己创造出的空间,这样可以加速空间的生长,使自己能够尽快的脱身出来。但是火鸦的中途被救走,使得功亏一篑令贪狼心中颇为恼怒。
火鸦一族乃是宇宙中有数的天生强悍物种,更难得的是它们还创造出一种可以获得更强大力量的方法。当它们成长到一定程度,就以自身的力量来灭世,然后再从火焰中浴火重生,就可获得整个星球的力量,一旦成功,就可成为全宇宙最强大的神兽之一。
而贪狼乃是土生土长的地球神兽,而且别出机杼创造出依靠地球的鼎神的世界,一旦鼎神的世界完全成熟,贪狼的力量也会有质的飞跃。但这一切都要依靠地球,所以两者天生就是敌对的,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如今鲲鹏在关键时刻出手救走了火鸦,使得贪狼的筹划功亏一篑,虽然贪狼暂时无法对鲲鹏出手,但是它却不打算放过那几个坏了自己好事的人类,虽然它不能从鼎神的世界中出去,但是它自有办法,塑造出几个超级高手去击杀那几个胆敢破坏自己好事的人类。
桃花源,丹心宗祭祀大殿。
大殿忽然打开,有祭祀大殿的值日弟子招呼各宗弟子入内。
不一会儿空旷的大殿中就站满了各宗的弟子们。众弟子们交头接耳,龙骨号角突然被吹响可是大事,众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难免互相低声询问。
“肃静!”忽然一个清朗的声音在大殿中响起,声音不大,却足以令每一个弟子都能听的清清楚楚,大部分弟子对这个声音都很熟悉,花心宗宗主风如玉,一位令人敬畏的强者,并且脾气向来不太好。
大殿中瞬间安静了下来,鸦雀无声。
桃花源的三位宗主联袂出现在最高的台阶上。
自从丹心宗和酒心宗两位宗主逝世,在长老团的推选下,又有两位新的宗主出现继承了尊崇的宗主之位。三位宗主互相看了看,新任的两位宗主满脸含笑的对风如玉道:“您的资历老,这件大事还是您来宣布吧。”
风如玉淡淡的瞥了两人一眼,也不和两人客气,向着台阶下方以及四周的三宗弟子道:“龙骨号角招呼大家来此,有几事宣布。其一,数千年来一直与神兽贪狼争斗不休的火鸦已经被击败离开了地球,大家再也不用担心火鸦灭世,也算是完成了我们桃花源先祖的遗愿……”
四周的弟子们顿时兴奋的叫了起来,桃花源先祖与神兽贪狼联手镇压火鸦,然后建立桃花源,世代看守火鸦,每一个弟子从小就被教导,要用自己的力量不计生死的看守火鸦,直到火鸦真正的死亡,如今火鸦虽未死亡,却逃亡宇宙,也算是完成了桃花源先祖们组建桃花源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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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翼自立一国9看着众弟子们兴奋了片刻,风如玉才轻咳了一声,继续道:“第二件事,火鸦本已被兰虎封印在鼎中,准备带回桃花源,彻底镇压,却不料,有人胆大妄为中途出手,击败兰虎,抢走了封印鼎,才使得功亏一篑,火鸦也逃出生天。”
底下一片哗然,如今谁人不知道兰虎是谁,谁不知道兰虎有多强,就算是没见过兰虎的,也听说过兰虎的战绩,那是百年一出的天才人物,花心宗的未来继承人,年纪轻轻就有无数耀眼的战绩,没想到竟然还有人能够击败兰虎!
有不太清楚兰虎的,赶忙向身边的同伴询问,询问的结果自然是让他瞠目结舌,这样的猛人竟然被打败了,怎么可能!
小铁攥着拳头红着眼睛道:“绝不可能!师父那么厉害,怎么可能会被打败,苦丁茶师兄,你说是不是?”
苦丁茶也是深皱着眉头,道:“以小宗主的强大,怎么可能会被打败,也许是搞错了吧,可是,风宗主应该不会弄错吧……”
然而风如玉下面的话更如一记重磅炸弹扔进平静的池水中,激起层层激浪。“兰虎被重创摔下悬崖,如今踪迹全无!”
“啊……!”
众人震惊的不能自已,谁都想不到,兰虎不但被打败,而且是被重伤,由此可见,这个人有多凶猛。
“安静!”风如玉说出兰虎被重创的消息,双目含煞,似乎强压着心中的怒气,兰虎在她心中一直是被当做子侄一般,骤然得知兰虎被重创,而且踪迹全无,心中的愤怒可想而知,不过好在从贪狼那里得知,虽然重伤,却没有生命危险,这才能强压着怒气,否则早就带上宗内得力的高手,冲出桃花源去找那个叫苏尔的算账了。
“此人叫苏尔,是个新人类,几十年前也曾经横行无忌过一阵。苏尔与火鸦沆瀣一气,狼子野心,实在是个‘人奸’。我们桃花源向来宗旨都是匡扶正义,扶危救难,我花心宗与酒心宗、丹心宗决定派出得力弟子追杀此人,并寻找兰虎下落。”
苏尔虽然表现出了超级强大的实力,但是桃花源的众弟子们却鲜少露出害怕的神情,个个奋勇争先,想要加入追杀苏尔的队伍。
这时候丹心宗宗主干咳了一声,待众人激动的情绪稍微平静了一些,才道:“你们表现出的勇敢,我们三位宗主很欣慰。苏尔是几十年前纵横一时的强大宠兽战士,拥有一只七级的战象宠兽,也是一只兽王,虽然兰虎这一次战败是有着意外因素,但是毫无疑问,此人的实力非常可怕。我们桃花源子弟虽然勇敢,但是我们也不会轻易的派你们去丧命。这一次行动,是神兽贪狼的旨意,等一会儿我们会派出各宗的优秀弟子,神兽贪狼会选择其中的几人,给你们一些好处,让你们足以担任此次重任。”
三位宗主对自己宗内的优秀子弟了如指掌,,除了少部分已经派出去执行别的任务,大部分都在这里。三位宗主不一会儿就将各宗的优秀弟子叫进了场内当中站着,足有七十多人站在场地中央。
这七十多人年纪最大的也不过三十多岁的,年纪最小的才十八岁,可谓都是年轻俊杰,这些人一想到一会儿自己可能受到神兽贪狼的青睐,而修为大进,难免都有一些激动和紧张。
三位宗主看各宗的优秀弟子都已经就位,互相对视了一眼,点了点头,三人齐声肃然躬身道:“请神兽贪狼降临。”
话一出口就有一股庞大的威压降临大殿,重如山岳,深如海渊,就算最大胆的弟子此刻也心脏砰砰的直跳,在大殿内的上空一团光芒凭空降临,逐渐形成神兽贪狼的样子,悬浮在半空,俯视众人。
贪狼一张嘴就吐出四个红色如烈焰般的、拳头大小的光团,每一个光团中都蕴含着令人侧目的巨大力量。四个光团被贪狼一吐出,就向下方的七十多个优秀弟子飞去。
七十多人,但是能被贪狼选中的只有四人。
这四个光团中蕴含的强大力量不是别人的,正是被逃亡宇宙的火鸦的。
当年独孤奇以自身为媒介,将火鸦的灵识和部分力量寄宿在自己体内带出鼎神的世界,但是火鸦的本体却仍被贪狼镇压,因此火鸦被救出后,仍显得那么虚弱,只能被迫的暂时居住在独孤奇体内,无法显示出神兽的真正神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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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翼自立一国9如今火鸦逃走,神兽贪狼直接震碎了火鸦的本体,大部分力量补充进了自己创造的空间中,另一部分力量被它改造后,凝聚出了这四个光团。
有一个光团没有任何犹豫,直接投向了人群中的柳远藤,柳远藤作为丹心宗的弟子,自然站在场地中央。
另外三个光团在众人头顶上盘旋了一下,各自投向一个弟子。
四周旁观的弟子们看着四团烈焰逼人又充满力量的光球各自奔向一人,不禁对被选中的幸运弟子充满了羡慕。四个光球蛮横的撞入四人体内,释放出强大的力量。
虽然火鸦的力量已经经过贪狼的改良,但是其中蕴含的力量依然颇为凶暴,四人面上均露出痛苦之色。没过多久,四人的血肉之躯也逐渐在光团的映照下变得一片火红,光团释放出的力量流横冲直撞的疏通他们的经脉,加固他们的骨骼,增强他们的力量。
四人中身材最为瘦削的弟子猛的大叫一声,脖子上挂着的小鼎突然释放出浓烈的光芒,一只仙鹤夺鼎而出,张开双翅化作一道光芒扑在自家主人身上。
这等若是召唤鼎灵合体,可见这个弟子自己已经难以承受这样狂暴的力量,只能召唤出鼎灵合体共同承担这等狂暴力量。
这人两三秒种就变幻成半人半禽的样子,身后宽大的翅膀一振,人就如离弦的箭一样飞了出去,速度之快,令人瞠目结舌,绕着大殿上方一圈一圈疾速飞行着。
有聪明的已经猜到他是利用这种方式来消耗体内的力量,减轻自身的承受的压力。
只是此人飞行速度实在是疾快无比,认识他,知道他的弟子们都是惊讶万分,要知道他现在的速度已经比平时快了一倍还多。
这边这弟子刚与鼎灵合体,另一边四人中体型最壮实,年纪也最大的那个弟子也痛吼一声,自家鼎灵也蹦了出来,是一只青色的大猿猴,合体后,那个弟子的体型更见雄壮,如同一座小山,一块块肌肉如同老树的根盘根错节的遍布全身。
他狂吼着,一拳一拳捶击着地面,整个大殿都好似跟着摇晃起来,排山倒海般的声势比第一个弟子竟然还要惊人。
第三个弟子赫然是苦丁茶,贪狼在选择人选时,更重视潜力,而不是目前的力量。苦丁茶面现痛苦之色,但仍咬牙盘膝而坐,血液沸腾般的飞快流动着,血管在血液的快速流动中也逐渐的涨大。一股呈现勃勃生机的绿色能量不断的在体内运转着,努力的削弱光团的狂暴力量对自身的冲击,但是以苦丁茶目前的修为是难以抵抗这样狂暴且强大力量的,直到突破极限、忍受不住,浓郁的红光陡然变幻成火鸦的形状,栩栩如生,连那种睥睨万物,焚烧一切的骄傲姿态都惟妙惟肖,火鸦引吭高鸣,然后化作一尊小鼎绕着苦丁茶转动起来,而狂暴凶猛的力量也因为火鸦鼎的出现而渐渐平息。
另一边,第一个承受光团的柳远藤表现的最为轻松。
盘膝而坐,青色的星光汇成一条河流,在万里星河沧浪决的推动下,流遍全身,隐隐压制着狂猛凶暴的红色光团。
但是红色光团毕竟是货真价实的火鸦的力量精华,其凶猛霸道是不可能如此轻易的被压制住的,青色星光的出现更激发了火鸦力量的凶性,凶猛的爆发出来。
柳远藤面容不变,一面引导着火鸦的力量在体内流动,使其削弱,另一方面也运转星光护住身体的重要部位。
火鸦力量的纯粹和浓郁使柳远藤意识到这是一个凝结星胎的绝佳机会。柳远藤目前体内已经凝聚出三个星胎,其中一个已经孕育出一只星核龙兽,另两个星胎仍在积累力量阶段。
修炼神兽贪狼传授的万里星河沧浪决,需得将七个窍穴都凝聚出星核兽灵才算是大乘。
剩下四个窍穴还是丹珠,柳远藤心念一动就将怀中的犬鼎和豕鼎给召唤出来,柳远藤猛的一吸,就将两尊小鼎吸入体内投入剩下的四个窍穴中的其中两个。
有意识的剧烈撞击下,两颗丹珠瞬间破碎,化作精纯的丹气,还没等逸散,就被两尊小鼎给吸收进去。
《狼群》 第四十一章 拷问俘虏
我扭过头,看了一眼背后凑过来的修女和牧师,还有宛儿和中国军人,我淡淡的说:“大家请回避一下。胆小的晕血的不要看。我们要办点事!”
“你们要干什么?要审问他吗?日内瓦公约不许虐待战俘的!”宛儿轻轻的拉了拉我的袖子,在我边上说道。她的话引来REDBACK的一阵白眼。
神父竟然也跟着修女和牧师离开了,这让我很不解。要是连这个也看不得,他怎么带队执行任务呢?不过REDBACK倒是一脸悲愤的盯着俘虏没有离开。李明和扬剑没有离开,但拉了拉宛儿的手,想让她回避一下,不愿她看到血腥的场面。森凯陆可是还没等到宛儿离开,REDBACK已经先一步动手了。
她也没打个招呼,跳起来一脚踩在那个人的小腿的迎面骨上,直接把他小腿给踩折了,然后慢慢的在断节上慢慢的使劲碾上两圈,抬起脚的时候,俘虏的小腿已经呈九十度直角变形了。再看一眼受害者一声没吭,直接晕了过去。
“呀!”边上的宛儿大叫一声吓了我一跳。扭头一看她捂着眼。
看着她瘦弱的身体在晨风中摇摆,我无奈的说道:“如果被抓住了就挺,挺不过就招,招了就是死,这就是佣兵的生活,佣兵不在日内瓦公约范围内。宛儿,不要争辩了,到一边去,我们很快就完了。乖!”
李明也赶快拉着宛儿,拽到一边去,一边走一边用中国话说:“别说了,这些人不是一般士兵,他们是战争动物!没有人性的!”
REDBACK看了一眼远去的宛儿,说道:“你女朋友?可真麻烦!”
我下意识的接口说道:“她不是我女朋友!”等话出口了我才意识到REDBACK说的是中国话,我一愣,扭过脸盯着她看了半天。
“你会说中国话?”刚才她的中国话字正腔圆,很标准的国语。
“废话!我在台湾生活了四年,当然会说中国话。”REDBACK一脸我傻傻的表情,用汉语回答我。
“你在台湾干什么?”
“传教!别忘了,我们队长是货真价实的神父。我们在台湾和日本都待过。”REDBACK又用日语说道。
我正要张口再问点事,突然身边传来惊天动地的喊叫声,我扭头一看屠夫已经“开工”了,那个家伙的衣服被扒光,屠夫拿着刀子开始在那里扒人皮,那家伙的叫声已经不是人声,超高频率的噪音传遍了整个丛林,听的人血气沸腾。
REDBACK也不顾不得和我说话,慢慢的围了上去,抽出军刀开始在边上帮忙,把屠夫错过的粘连皮肤筋肉挑开,玩得不亦乐乎。不一会,那小子就不叫了,因为剧痛已经耗掉了他所有的力气,他只能坐在那里哼哼了,医生则更残忍的开始给他输血和打吊瓶,不让他孙禅这么快就死。一群人围在这里就像一群狼围着一只羊一样,血腥味像长了翅膀一样飞快的弥漫了整个山头。
不一会,屠夫已经把他腿上的皮给完整的刮了下来,慢慢的放在俘虏的脸上,然后在他的耳边轻轻的说:“感觉到了吗?那是你的皮肤,还是温热的,他会慢慢的变凉,然后会变质,腐烂,生满蛆虫。”
然后,又把刀子慢慢的划到他大腿上的肌肉处,悄声在那家伙耳边说:“人的大腿上的肌肉是分层的,现在我要揭掉你股四头肌的第一层肌肉。现在我要切断肌腱……”然后刀头一划,俘虏又惨叫出口,然后随着屠夫慢慢的揭开他的肌肉,惨叫不断升级,直到再次晕倒。
屠夫挥刀把块肌肉割了下来,那家伙马上就醒了,屠夫把割下来的肉放在原来主人的手上,然后贴在耳边说:“摸摸看这就是你的肌肉,是不是很光滑,摸起来很像丝绸,感觉就是有点粗糙,那是肌肉纤维太粗的此顷缘故,没关系一会我们进行到内部的时候,你就会发现你的肠壁是多么的细腻了。那么现在我们继续我们在股四头肌的工作……”
“不要,不要!!你们想问什么?求你们了!不要!你们想问什么?我叫查尔斯。凯勒,是格斯中校的手下,你们想知道什么,你们问呀,你们不问我怎么回答!”那家伙顶不住了,哭着叫道。
“那倒是我们的不对了,真是对不起呀!!”我上去一脚才在他的肌肉上软软的像棉被一样。
“啊!啊!不要,放过我吧,是我的错,是我的错!!”那家伙用头使劲的撞树干,这时所有人痛到极点的反应。
“你们来了几个人?谁带队?有没有狙击手?有什么武器准备?作战计划!慢慢的说给我们听!”队长看时候到了便站了出来开口问道。
“我们来了十二个人,格斯中校带队,狙击手阵亡了。我们用的标配是M4步枪,M9手枪,M203榴弹发射器,一挺M249机枪,编外配的弓箭和地雷,手雷。我们的作战计划就是一点一点拖垮你们,然后蚕食你们。”查尔斯用他生平最快的速度叫道。
就在这时,背后的丛林中传来一阵枪响,不一会大熊从后面走了过来,在队长耳边说道:“刚才有人想潜进来,估计是为了这小子,被快慢机给打退了,不过没有击毙!他们很小心。”
队长听完点点头,大熊就慢慢的退了回去。队长又扭过脸对着查尔斯说道:“你看,不管是来救你的还是杀你的人都已经被我们干掉了,所以你还是回想一下还有什么我们不知道,而你隐瞒了没说的。”
“我们只是抓住了一队政府军中的士兵,从他们那里知道你们在这里,格斯上校便飞快的带队冲到了这里,我们怕失去战机并没有准备充分,我并没有什么隐瞒,我知道的我都说了。给我个痛快吧!”查尔斯只求速死。
我抽出刀子,慢慢的在他的胳膊上的纹身周围划了几圈,然后问道:“刚才在东面发动攻击的是谁?”
“嗯!”查尔斯一顿,似乎不想说。
我一刀扎进了他的肉里,然后以他的纹身为中心一转一挑,那块世界闻名的纹身就掉落在地上。
“啊!是埃尔,我说,我说,我刚才只是想一下。是埃尔,是埃尔,东南面,对是他。”查尔斯确认了两遍后肯定的说道。
我扎起那块肉,在他眼前晃了晃:“那个家伙有什么特徵吗?”
“他少了一只耳朵!是在安哥拉丢的!”查尔斯说到这里偷看了队长一眼。
得到我想知道的答案后,我挑着那块肉走到神父给侍者挖的墓前面,然后,把那块刺有纹身的人皮放在他的墓前。然后,慢慢的走到边上去,不想再看屠夫的享乐了。
果然,惨叫声不一会又传遍了整个驻营区。
“你们真是野兽!”宛儿的声音从我背后响起:“你们怎么能对一个人这么的折磨?这不人道!你怎么会变得这么冷血?刑天。”
我没有回头,只是抱紧枪对她说又像是对自己说:“这就是战争!这才是人性!”
背后的宛儿沉默了,我没有回头,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宛儿,这不是她能理解的,解释只是徒劳。作为一个城市女孩,她不属于这里!她应该抱着抱枕躺在沙发上,对着电视大嚼薯片,每天上上沙龙做做头发,牵上小狗到街上遛上一圈回来的时候提上一大袋时装。那才是她的世界!这里属于我们这些永远守候的黑暗与死亡的野兽。
过了半刻钟,响彻营区的惨叫声嘎然而止,看来拷问已经结束了。果然,无线电中传来了队长的声音:“所有人注意,准备开拔,对方并没有带重武器,所以小心狙击手和偷袭!如无必要不要单独行动,任何离队行为都要报备,现在成V字队形前进!”
听到了队长的命令,我慢慢的站了起来,那么现在新的一天开始了,棉队的敌人已经明朗化,看来事情简单多了,小心陷阱,小心暗处的杀手。然后就是美好的明天!
大队人马开始行动,由于有了伤员和担架所以行进速度比较慢,走到中午也只走了5公里不到,连第一座小山头都没有翻过去。
大家漫漫的移动的,像一群林间漫步的老虎,虽有战斗力但目标明显容易成为猎人的目标。我尽量的放低绳梯,这样能让我不成为狙击手的第一目标。走在林地中,到处都是半人高的草丛以为着便地都进行伏击的最佳环境。如果现在草丛中突然站起来十机个拿枪的大汉我决不意外。
最前面的尖兵是先锋,只要有他在读物的尖兵永远是他,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叫他先锋,我很佩服他,因为尖兵总是第一个暴露在敌人的枪口下,做一次尖兵就能体会到一次提心吊胆,担惊受怕。而他已经大了四年先锋,大家都开玩笑的说那是他当游骑兵是留下的后遗症。以为他现在的口头禅任然是“游骑兵打前锋”(Range,Leadtheway!)
大家默不做声的一直走着,我扭脸看了一眼身边的宛儿,她从我们处死了哪个俘虏后,就一直板者脸不做声。而杨剑这时候则一直在边上安慰她,黎明也没空理他们两个,一直和四名护卫保护着另外的几个中国工人。漫漫的我们爬上了山坡,先锋刚探出头又马上蹲了下来。
“敌军搜索队!80人的小队,山下500米,V字队形,6条皮带(通用机枪),4个烟囱(火箭炮类)”无线电中传来先锋的声音。
“刺客,精英,小猫,美女,扳机,牛仔,恶魔,底火你们几个六下,小心那帮混蛋偷袭。其他人跟我上去!”队长在无线电中下命令。
我提着枪,跟在队长后面,李明,杨剑和他的护卫也跟着上来了,而小猫他们则在背后替我们掩护,以防后面有人偷袭。漫漫的我们进入了爬上山顶,向下一看,两排人马正从对面的山坡慢慢搜索过来,不是绿扁帽,是乌干达军队,杨剑就趴在我的身边,一直在擦汗。
“第一次?”我轻轻的问道。
“当然!上一次我到前线只赶上嘉奖会。这一次可不能再错过了!”杨剑扭了脸看了我一样道:“这在中国可不常见!”
“那就过过手瘾吧!”我扭过头撑开两脚架支好枪。瞄准小面的敌人。
一群人拉动枪机的声音,听起来很振奋人心。给人一种强有力的支撑感,似乎我们有很多人一样。
“快慢机,刑天,烟囱最优先。榴弹炮第二波,我要求首发命中。不然我们就等着吃炮弹吧!等他们下到山脚在开火,等我的命令。”队长安排战斗计划。
我慢慢的调好枪瞄,然后瞄准最后面的一个背着火箭筒的家伙,然后慢慢的说道:“最右侧的烟囱!”
“最左边的烟囱!”快慢机报到
“最右边的皮带!”
“最右侧的皮带!”
“右侧第二条皮带!”
“BOSS是我的!”
“……”
大家开始报自己锁定的目标,而没有无线电的杨剑和李明他们就只有不断的移动枪口,瞄向别的目标,看上去好象很繁忙的样子。
就在大家都缩定目标,只等命令就可以开枪大时候,突然对面的搜索队停了下来,中间的一个指挥官,似乎接了一个电话。
“开火!”队长不在迟疑,打响了一了第一枪。
瞄准镜中的目标胸前爆出一团红雾,我解决了第一个目标,边上也传来杨剑845的响声。我不断的移动枪口,瞄准下一个目标,但我只开了三枪对面就射来了如雨的弹幕,打在我面前的土地上,传来熟悉的“扑!扑!”声。
杨剑赶紧一缩头趴在地上,当他看到我一直在还击后,便咬了咬牙又爬了起来,端起枪来开始射击。枪机不断的击打着底火,传来“叮!叮!”的响声。弹壳带着硝烟弹出弹仓。因为对方及早的发现了我们,致使我们的榴弹打击失效。面前的敌人很快找到了掩护,丢下三十多具尸体躲在了树后面。弹雨打的草叶乱飞,但没有伤到多少敌人。现在幸运的是四个火箭筒被干掉了,不好的是他们又被拾了起来/
“RPG”我大叫出声。马上一头栽倒在地上,灰色的大尾巴正中杨剑面前5米处,巨大的爆炸力把他从土地掀起,从卧姿震起来成座姿又一头栽回地上。
“杨剑!”我大叫着滚到他的身边,用左手使劲摇动他的身体。
“呸!呸!呸!我没事!我没事!我叼***!真***刺激。”杨剑摇者头上的泥土翻身又爬起来,拾起枪来又是一个三点射,一个冒出头的家伙被他击中肚子,在地上滚来滚去。
看见这小子没有事,我就没有再理他,专心的开始还击,这好似后背后突然传来枪声,妈的!最怕的事情发生了,那家伙果然忍不住了。这边必须速战速决,小猫他们支撑不了多久的。
“催泪弹!”队长大叫道。虽然这种环境使用催泪弹效果没有在建筑物内使用好,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唯一办法了。
“咚,咚…”连续十发催泪弹打下去,一阵阵刺鼻的味道,随风散开,我们处于上风处还不知不觉的泪流满面,下面的敌人就不用说了。俄国老毛子的东西就是霸道!
眯着眼,强忍着氯乙酰苯带来的恶心、烧灼感,在瞄准镜中搜索着移动的动物。我在上风处只吸了一点就成这个样子,下面的家伙更是受不了。果然,没两分钟下面的人群就开始向上顶跑去,我们开始用子弹点名,凡是点到的就不用再感受到催泪弹的痛苦了,对面盲目的向我们发射火箭弹,掩护其它人向后撤。我身边的杨剑不断的射击,打倒了好几个人后,竟然立起身子蹲起来,一边打还一边叫唤。
“呵呵,吃老子的枪子吧!”老实说这家伙的枪法不错,精神可嘉,可就是不知死活。
“少校,你的枪法不错,可是在战场上,你要记住两件事,一:不要随便给对方竖个显眼的靶子。二:不要把抛弹口对着自己的队友,那样敌人不杀你,你的队友也会打烂你的脸的。”我指着自己脸上被他的弹壳烫伤痕迹骂道,反正不是一个部队,我也不怕他报复。
杨剑没有理我骂骂咧咧的又趴回去,不过没有再爬起来,李明在他身边上对我笑了笑点了点头。场面已经变成是一面倒,我根本没来的及再开枪,对面山坡上已经没有个动的人了,而从发现敌人到全歼目标,时间只用5分钟!
我们留下几个人看守着战线,其它人快速的退向队伍,还没到队伍边上,迎面三发子弹正打在修士胸前,给他掀了个倒栽葱。我没顾的上大量他的死活,架好枪对准刚才闪动的人影就是一枪,但被对方都过。我把射击方式调成连发,一边扫射一边拖着修士的身体冲到一棵树后,放下他的身体。然后,又冲向队征。不断有子弹打在我身边的草叶上,我尽量的猫着腰,缩小可视面积,减低中弹的可能,子弹“嗖,嗖!”从边上穿过,我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了,生怕哪发子弹没长眼不小让我给撞上。
我边跑边停,一边找掩护一边还击,我们下来的人很多,对方的火力分散,对我们造成的威胁越来越小。REDBACK,屠夫和大熊的机枪冲回来后,对方人力不敌便迅速撤退。看着数条黑影快速的消失在丛林,我抬起枪慢慢的瞄准最后的一个黑影,迅速的静下心,把瞄准镜中的十字线对准他的背心后,立刻扣动扳机。肩头一沉枪托在后坐力推动下击痛我的肩部皮肤,而黑影也象被撞了下一样向前一抢栽倒在她,不过马上又爬了起来向前跑去,等我第二枪打出的时候,黑影已经没入了丛林中,狼人他们几个已经快速的沿着血追了下去。
我慢慢的放下枪,打中是打中了就是不知他还能活多久,不过就算他能中枪不死,估计也逃不过狼人追踪。我提着枪走到队伍的中间,小猫和精英都受了轻伤正在包札,一个村民被击毙躺在地上,底火腿部中弹,坐在一根树下端着枪在那里呲牙,没有队员伤亡,让我很高兴,一颗心也放回了肚里。
队长把医生从上面叫了下来,没一会就看医生满脸焦急的从前线跑下来,跟队长说了些什么,队长一惊,快速的向山上跑去。看着队长的反应,大家的心头都是一惊。但没有命今,我们谁也不敢动,大家都压着心头的焦急等待着,现在能做的只有祈祷不是自己最亲近的战友了。虽然这样的心态比较卑鄙,但不可否认,谁都不希望死的是自己最亲近的“兄弟”,我们也都能充分理解其它人的“自私”。
我在人群中搜索,屠夫没事,刺客,大熊,先锋,恶魔,快刀,看起来和我关系不错的战友都没有事,我的心稍稍放下不少。不一会,医为底火包扎好,大家一起开拔,迫不及待的冲向山头想确认是谁挂了。山头上趴着两个人,冲近一走,一个政府军军官带的不认识的士兵,而另一名是我们狼群的队友,和我并不熟,我只知道他的外号叫疯子是巴西人。
(未完待续,敬请关注~)
初一语文狼翻译
《狼》原文: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
狼不敢前,眈眈相向。少时,一狼径,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狼》翻译:
一个屠夫晚上回到家里,他装载的肉卖完了肢乱,只剩下骨头。在路上,我遇到了两只狼,跟得很远。屠夫很害怕,把骨头扔给了狼。一只狼咬了一根骨头,停了下来。另一只狼还在跟着他。屠夫又把骨头扔给狼,把骨头放在后面的狼停了历者档下来,但是把骨头放在前面的狼又来了。
骨头被扔掉了。但是这两只狼像以前一样追着屠夫。屠夫很尴尬,害怕被狼一起攻击。屠夫看见田野里有一个打谷场。打谷场的主人嫌码把柴堆在打谷场里,盖上小山。于是屠夫跑过去,俯身在草堆下,放下担子,拿起屠夫的刀。狼不敢向前看屠夫。
过了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了,另一只狼像狗一样蹲在屠夫面前。很长一段时间,狼的眼睛似乎闭上了,他的表情非常轻松。屠夫突然跳起来,用刀割了狼的头,用几把刀杀死了狼。正当屠夫想走的时候,他转过身来,看见了柴堆后面。
另一只狼在木桩上钻了个洞。他准备钻个洞来攻击屠夫的背部。一半的尸体被钻了进去,只露出臀部和尾巴。屠夫从后面切掉了狼的大腿,杀死了狼。直到那时,屠夫才意识到他面前的狼假装睡着了,这就是他用来引诱敌人的方式。
狼太狡猾了,但过了一会儿,两只狼都被杀了。动物可以使用多少欺骗?它只是给人们增加了笑声。
扩展资料:
《狼》创作背景:
蒲松龄(1640-1715),清代文学家,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山东淄川(今山东淄博市)
人。蒲松龄一生热衷功名,醉心科举,但他除了十九岁时应童子试曾连续考中县、府、道三个第一,补博士弟子员外,以后屡受挫折,一直郁郁不得志。
他一面教书,一面应考了四十年,到七十一岁时才援例出贡,补了个岁贡生,四年后便死去了。一生中的坎坷遭遇使蒲松龄对当时政治的黑暗和科举的弊端有了一定的认识;生活的贫困使他对广大劳动人民的生活和思想有了一定的了解和体会。
因此,他以自己的切身感受写了不少著作,今存除《聊斋志异》外,还有《聊斋文集》和《诗集》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狼(清代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
好了,关于巨大的狼根进入和《狼群》 第四十一章 拷问俘虏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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