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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刑事案件
2020年中国十大刑事案件
01张玉环再审无罪案。1995年1月26日南昌市中院判决,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张玉环不服,向江西省高院提起上诉。1995年3月30日,江西省高院作出刑事裁定书认为,原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审刑事判决,发回南昌市中院重审。2001年11月7日,南昌市中院作出了和原一审相同的判决结果,随后张玉环再次提起上诉。2001年11月28日,江西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终审判决后,张玉环及其家人持续申诉,2019年3月1日,江西省高院对张玉环案作出再审决定,该院认为张玉环提出的申诉理由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决定由江西省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在被羁押26年8个月后,2020年7月9日上午,江西省高院对张玉环被指控杀害两名男童案进行了开庭再审,法庭上检方建议法院改判张玉环无罪。
02百香果女孩再审案。2018年10月4日,广西灵山10岁女童杨某某卖百香果回家途中,被同村男子杨光毅使用残忍的暴力手段强奸后死亡。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0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其限制减刑。
2020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经研究决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的杨光毅强奸一案调卷审查。调卷审查期间,被害人母亲提出申诉。同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指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2020年12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原审被告人杨光毅强虚返册奸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03
余金平交通肇事罪案。2019年6月5日,晚上21时许,被告人余金平酒后驾驶白色丰田牌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北京市门头沟区河堤路1公里处时,在行车道内持续向右偏离并进入人行道,车辆前部右侧撞到被害人宋某致其死亡,撞人后余金平驾车逃逸,擦拭车身血迹,回现场观望,之后逃离。另查,被告人余金平案发前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纪检干部。鉴于余金平自愿认罪认罚,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提出了判三缓四的量刑建议。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未予采纳量刑建议。法院认为:余金平肇事后逃逸,意图逃避法律追究,主观恶性较大;鉴于自首,初犯,得到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处余金平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2年。
门头沟区检察院随即抗诉,理由是: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不是属于明显不当,法院应当采纳量刑建议。余金平本人也上诉。二审的北京市一中院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但认定余金平的行为构成自首并据此对其减轻处罚,以及认定余金平酒后驾驶机动车却并未据此对其从重处罚不当;驳回了检察院的抗诉,余金世氏平的上诉,改判有期徒刑差宏3年半。
04
“玛莎拉蒂”肇事案
2020年11月6日,备受关注的河南省永城市玛莎拉蒂撞宝马案一审宣判,醉酒驾驶玛莎拉蒂的谭明明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无期徒刑。
2019年7月3日19时许,被告人谭明明、刘松涛、张小渠到永城市一烤串店聚餐饮酒。聚餐结束后,22时22分许张小渠曾电话联系代驾,在代驾到来之前谭明明驾驶“豫NE5XXX”号牌玛莎拉蒂莱万特越野车,载着刘松涛、张小渠离开,沿永城市区多条路段行驶,在连续剐蹭停在路边的六辆汽车后,又与对面驶来的一辆传祺轿车和停在路边的一辆大众速腾轿车相剐碰,谭明明因车辆无法通过被迫停下。
被撞车车主及周围群众上前劝阻,刘松涛和张小渠让谭明明赶紧离开。谭明明不顾群众劝阻,强行驾车逃逸,至东外环路和永兴路交叉口时,高速追尾正等待通行信号的“豫N01XXX”宝马轿车,致宝马轿车起火燃烧,造成车内人员葛某某、贾某某当场死亡,驾驶员王某某受重伤。
05民航总医院杀医案
2019年12月4日,被告人孙文斌及亲属将其母孙魏氏送至民航总医院治疗。因孙文斌不满医生杨文对其母的治疗,怀恨在心、意图报复。2019年12月24日6时许,孙文斌在急诊抢救室内,持事先准备的尖刀反复切割、扎刺值班医生杨某颈部,致杨某死亡。2019年12月24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9年12月27日检察院批准逮捕;2019年12年30日移送审查起诉;2020年1月3日检察院提起公诉;2020年1月16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孙文斌故意杀人一案,一审当庭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孙文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文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处罚。孙文斌作案后报警,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应依法认定为自首。鉴于孙文斌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杀人手段特别残忍,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当庭作出上述一审判决。从刑事立案到一审宣判,只用了24天。
06王书金强奸杀人案
2020年11月24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发回重新审理的被告人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案进行公开宣判。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书金于1993年11月29日强奸并杀害被害人张某芬、1994年11月21日强奸并杀害被害人刘某某、1995年农历八月初的一天强奸并杀害被害人张某芳、1995年农历七月下旬的一天强奸被害人贾某某后杀害未遂。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书金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三人死亡;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应依法数罪并罚。王书金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情节及后果均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虽有自首情节,亦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王书金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遂以被告人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对附带民事部分依法作出判决。
07南医大女生被杀案
1992年3月20日22时许,被告人麻继钢在南京市汉中路140号原南京医学院校园内,发现被害人林某独自在教室自习,遂持铁棍将林某胁迫至该教学楼天井处强行发生性关系,期间因遭到反抗,用铁棍多次击打林某头部。后因担心罪行败露,麻继钢将林某拖至教学楼外,将林某头朝下投入窨井后盖上井盖,后又将林某的书包、书本、衣物等随身物品投入旁边另一窨井内。作案后,麻继钢因形迹可疑被校卫队员盘查时逃离现场。同年3月24日,林某的尸体被发现。
法院认为,被告人麻继钢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触犯1979年《刑法》的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被告人麻继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朱某某(林某母亲)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08张志超再审无罪案
2005年1月10日,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分校一名女生突然失踪。一个月后,2月11日14时04分,该校一名老师报案称:“宿管科工作人员在校内打扫卫生时,在教学楼西侧三楼一停用的厕所内发现一具尸体”。接警后,临沭县公安局分别报告市公安局、县政法委,并汇同县检察院赶赴现场,认定此尸体是已失踪一个多月的女生高某。根据该校高一学生杨某振和王某波等人的证词,警方认为该校学生张志超有重大作案嫌疑。2006年3月6日,临沂中院判决“张志超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1年,张志超在与母亲马玉萍的一次会见中突然开口喊冤,称自己遭到刑讯逼供。从此,马玉萍开始为儿子四处申诉。2017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张志超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2019年12月5日,张志超案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经过4个多小时的审理,出庭的检察员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方提出疑罪从无,但法院未当庭宣判。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再审宣判,张志超无罪释放。
09
杭州来女士失踪案
2020年7月5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三堡北苑小区发生一起女子失踪案件,杭州53岁的来女士失踪19天,网络上也对该案进行了“全民破案”,网民纷纷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和逻辑分析能力,提出各种破案思路。
7月23日,警方最终在化粪池找到的人体组织,对比了DNA,确定丈夫许国利就是嫌疑人。当民警把证据放在许国利面前,最终的真相也浮出了水面。许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对来惠利产生不满,于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来惠利熟睡之际,将其杀害并分尸扔至化粪池内。
10
赵正永贪污贿赂案
2020年7月3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中共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受贿案,对被告人赵正永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赵正永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2003年至2018年,被告人赵正永利用担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陕西省人民政府代省长、省长、中共陕西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等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7亿余元。其中2.9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属于犯罪未遂。
死刑犯从上诉驳回到执行死刑,需要多长时间
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死刑核准的期限,从已有案例来看,一般也需要几个月的时间,短的只需要几天。死刑核准时间的长短会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死刑判决,会快一些。
一、大家熟知的几个死刑核准案例:(注:括号内是二审裁定生效到执行死刑的时间)
1、北京杀医案(一个多月):2020年2月14日北京高院裁定驳回孙文斌的上诉,维持原判。3月17日最高院裁定核准死刑判决。4月3日上午,对孙文斌依法执行死刑。
2、云南红河杀害疫情防控人员案(三个多月):2020年3月1日,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建死刑。3月30日云南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7月9日被执行死刑。
3、赖某某案(8天)2021年1月21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赖某某受贿、贪污、重婚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月29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赖某某执行了死刑。
4、百香果女孩案(一个多月):2020年12月28日,广西高院对改判杨光毅死刑。2021年2月2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凶手杨光毅执行死刑。
5、广西玉林“恶性汽车撞人拖行案”(三个多月):2019年5月29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惠忠死刑。2019年12月16日,广西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1年3月24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敬皮对罪犯吴惠忠执行死刑。
二、死刑核准程序没有时限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死缓由高级法院核准生效,立即执行的死刑判决需要最高法院核准。对于最高院核准死刑判决的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只规定了死刑核准后,需要七日内执行死刑。从已有案例来看,一般的死刑判决核准时间也需要几个月的时间,短则只需要几天。
三、影响死刑核准时间的各个因素死刑核准,不是盖个章就完事的。这个程序涉及到被告人的生与死,法官在审核时也是十分严谨的。死刑核准虽不像一二审一样进行开庭审理,法官还是要阅卷,看犯罪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量刑是否得当,还要讯问被告人并听取律师的意见。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影响死刑核准快慢的因素有很多。对于那些犯罪事实清楚、量刑得当的案子,一般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存在争议的案件核准的时间就会长一些,对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就会快一些。如,复旦大学林森浩投毒案,从上海高院报请核准,到最高院下发核准,用了近一年时间,主要还是此案在生与死之间难以定夺。最高院的法官不但讯问了林森浩,听取了辩护律师的意见,还当面接见了林森浩的父亲,最后还是因“他在中毒同学被抢救期间仍不透露实情,影响了抢救时间”,被判定恶性较大被核准死刑。再如北京杀医案,从案件发生到下达核准裁定也就几个月的时间。
四、有些死刑犯可以利用程序多活几天我国的死刑政策是:亮旦差少杀、慎杀!但对那些犯下极其恶劣罪行的罪犯,也不吝啬适用。在死刑判决中,绝大多数的死刑犯在领取了一审死刑判决后,明知上诉不会改判,他们也要坚持上诉。二审一般也需要几个月的时间,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后,下裁定的时间也就是死刑判决生效的时间,这时死刑还不能直接执行,还需要二审法院报请最高院进迟耐行死刑核准。就这样,死刑犯可以利用二审程序在世间多苟活几个月。对于一些对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需要从速从快从严处理的,死刑犯想利用程序多活几个月机会也没有,像北京杀医案、赖某某案。
杀医者孙文斌被执行死刑了,但我们绝不能放松警惕!为何
医生是一个非常高尚的职业,但是医生又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职业,为何这么说呢?我们都知道每年都会发生很多恶性伤医事件,虽然我们一直寻找解决的办法,但是最终似乎也很难改变。这一情况在很多人看来,患者和医生似乎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而且在相处过程当中总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最终处理不当就会发生这种恶性伤医事情,我们非常痛心,但是我们似乎又无可奈何。
关于杀医者孙文斌被执行死刑,虽然确实还死者一个公道,但是依然也有一些人表示,我们仍然不能够放松警惕。因为那些伤医者虽然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我们会发现并没有有效制止恶性伤医事情的发生,每年还会有很多这种类似的事情发生,所以说这只能够说是还死者一个公道,但是并没有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并且一命换一命的方式,在很多人看来并不合适。而至于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有很多。
首先我国现在的医疗体系是不完善的,医生和患者会产生矛盾也是必冲耐然的,患者总是希望自己的病在医院能够得到完全治愈,自己能够得到最好服务,老判缺可是我们都清楚现在有一些疾病并不能够实现完全治愈,甚至有一些病入膏肓的患者,我们只能够看着他一点一点离去,似乎医生也在尽力,但是病情实在太顽固,所以当患者没有成功痊愈,一些患者家属可能会不理智,将所有罪责归结于医生,可是医生也有很大委屈,认为自己确实在认真治疗,可是已经无能为力,所以就会产生矛盾。
再者现在的很多医院是自负盈亏,医院在很多人看来是一个福利机构,可是医院有的时候却是一个商业机构,而商业必不可少需要挣钱,只有挣钱才能够扩大医院,引进更好的人才和一些先进的医疗设备,所以会出现一种小病大治的情况,当患者拿着单子寻找医生,医生会让她去拍片子,虽然很清楚她到底是个什么病,但是也会让她去验血或者验尿。因为这样确实可以给医院创造收入。
同时多查一些东西侍辩并没有坏处,反而能够查出一些隐性疾病,可是患者却认为自己在医院被过度消费。而这种问题的解决,短时间内是很难实现的。所以虽然惩治了杀医者,但是我们仍然不能够放松警惕。医院还是需要加强安保工作,多增加安保人员,保护好医生的生命安全,同时也要加强医生和患者之间的沟通,双方出现矛盾的时候一定要及时解决,将这种犯罪行为扼杀在摇篮之中。
每日一篇/最高法典型案例18
孙文斌故意杀人案基本案情2019年11月12日,被告人孙文斌之母(95岁)因患哮喘、心清改脏病、脑梗死后遗症等疾病到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治疗,同月22日出院。其间,医院曾下达病危病重通知书。陵正嫌同年12月4日,因孙母在家中不能正常进食,孙文斌联系999急救车将孙母送至北京市民航总医院。孙母经急诊诊治未见好转,被留院观察。孙文斌认为孙母的病情未好转与首诊医生杨某(被害人,女殁年51岁)的诊治有关,遂对杨某怀恨在心。同月8日,孙文斌返回其暂住地取了一把尖刀随身携带,扬言要报复杨某,并多次拒绝医院对孙母做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同月24日6时许,杨某在急诊科抢救室护士站向孙文斌介绍孙母的病情时,孙文斌突然从腰间拔出尖刀,当众持刀反复切割杨某颈部致杨某倒地,后又不顾他人阻拦尺手,再次持刀捅刺杨某颈部,致杨某颈髓横断合并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孙文斌作案后用手机拨打110报警投案。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文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孙文斌因母亲就医期间病情未见好转,归咎并迁怒于首诊医生杨某,事先准备尖刀,预谋报复杀人,并在医院急诊科当众持刀行凶,致杨某死亡,犯罪动机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性质极其恶劣社应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惩处。孙文斌虽具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依法对被告人孙文斌判处并核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罪犯孙文斌已于2020年4月3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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