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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你真是够了!
最近,汪曾祺上了热搜。
“知书少年果麦麦”读《汪曾祺小说集》,发现汪曾祺在小说里,经常用括号(闷局),进行一番吐槽。
“(不知道是谁定的规矩)”
“(他干粮还没吃完哩?)”
“(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
“果麦麦”说,汪曾祺就是作家里的内心帝,图书届的bilibili,“真的好爱吐槽一男的”。
微博发出后,立刻引来众多网友热议:
“为什么要一边写,一纤搜边吐槽呢?”
“小说界的fleabag”
“哈哈,有点逗哏捧哏的感觉”
……
其实汪曾祺不只是爱吐槽,他身上“毛病”很多,今天我们就来吐槽吐槽汪曾祺,扒扒他的“七宗罪”。
01
第一罪——吊儿郎当
现在很多人报考大学,都是看学校名气大不大,看专业是否好,看以后找工作是否容易(难得的高瞻远瞩)。
汪曾祺当时申请报考西南联大,考虑的可不是这些。他想的是联大“学生上课、考试、都很随便,可以吊儿郎当”。
他是冲着“吊儿郎当”去的。
他也确实做到了。“我是个吊儿郎当的学生,不爱上课。”
朱自清先生的课,他常逃课。朱老说,“他连我的课都不来上”;
皮名举先生的课,他不爱学。以至于期末考试左抄抄,右抄抄,才蒙混过关。
最让他头疼的莫过于体育和外语了。
体育课是西南联大的必修课。汪曾祺老睡懒觉,不上体育课,也就没了成绩。
他不爱学习外语,总是临时抱佛脚,结果考试的时候睡着了。
汪曾祺怎么就这么爱睡觉呢?
他晚上不睡觉,一只夜猫。
几乎每天晚上,他都去图书馆读书,随心所欲,抓到哪本是哪本,看书很杂。
“我差不多每夜看书,到鸡叫才回宿舍睡觉”。
以至于他和下铺的同学,几乎没有见过面。
如果老狼看到这里,不知道该如何写《睡在我上铺的兄弟》,是不是还是那句“睡在我上铺的兄弟,无声无息的你”。
汪曾祺是幸运的,在开明自由的西南联大求学。如果他在当今这些大学读书,早就被扫地出门了。
大学之大,不应只是面积之大,学费之大,应为包容之大,学术之大。
02
第二罪——草率婚礼
汪曾祺逃课归逃课,才华却从未落下。
1941年,他的文章《复仇》在“大公报”发表。慢慢的,他成了沈从文先生的得意门生,西南联大中文系有名的才子。
终有一天,才子遇佳人,施松卿出现了。
施松卿,家境殷实,西南联大“林黛玉”,才貌可见不凡。因自幼居住马来西亚,英文一流,后来成了新华社对外部特稿组高级毁罩历记者。
施松卿喜欢吃昆明的胡萝卜。散步时,就会买一把,洗了当水果吃。
听说胡萝卜可以美容,她一面吃,一面看汪曾祺。汪曾祺就笑,说,吃了胡萝卜真的变美了。
才子佳人就这样相爱了,直到1950年,爱情才结成正果,迎来了一场极其“草率的婚礼”。
没有花轿,没有彩车;
没有婚纱,没有鲜花;
没有彩礼,没有房子;
没有亲朋,没有酒席,
只有你我。
他们两人商定,这人生的重大节日,它主要属于真诚相爱的两个人,不搞世俗的繁文缛节,不计较物质的铺张。
那一天,他穿着绿军装,她穿着白色的确良衬衫,早早出了门,拍了结婚照。游故宫,逛北海,吃了两碗面条庆祝结婚。
晚上他们去沈从文家里,告诉沈从文和师母:“我们结婚了……”
有人说,生活有太多的现实,他们太理想化。
生活是现实的,但是现实不应该是欲望累积的现实,而是满足基本物质需要,追求精神富足的现实。
03
第三罪——怕老婆
或许是因为婚礼办的太草率,又或许是汪曾祺三次被打成右派,施松卿都不离不弃,撑起一个家,汪曾祺颇有内疚,变的“怕老婆”。
前面“果麦麦”说,汪曾祺爱用括号,其实有一处括号,就是汪曾祺被老婆逼着加的。
在小说《陈小手》里,写到妇科男大夫陈小手水平高,别人解决不了的接生问题,凭借他的小手,都能迎刃而解。
汪曾祺写完后,拿给老婆施松卿看。施松卿做过医学报道,看文后说:“你这写的不科学,没听说光靠手,不借助仪器就行的。”
固执汪曾祺向来写稿不改,可是施松卿说的话,他就乖乖的加了括号,里面写上“(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
还有一回,施松卿想写一篇关于遛鸟的文章。
汪曾祺熟悉这事,以前公园遛弯,他就爱和那些遛鸟人瞎聊。
他就乐呵乐呵给施松卿说了很多。施松卿一看,汪曾祺说的眉飞色舞,干脆就让汪曾祺写一篇得了。
汪曾祺一听让他写,说;“唉,你们这稿子算什么呀。”
施松卿一瞪眼,“汪曾祺,你别狂。地无一亩,房无一间,住着我的房子,你还怎么着?”
骂的汪曾祺灰溜溜的走了,过了两三天乖乖交稿。
说好的林黛玉呢?
男人们要以此为鉴,置地买房。
怕老婆不是怕,而是因为我懂,你在我生命里的重要,我愿意这样“卑微”的爱着重要的你。
04
第四罪——太狂傲
施松卿说汪曾祺狂,不仅是汪不为她写稿,而是汪曾祺真的比较狂。
汪曾祺写完作品,喜欢拿给家人看。
有一次,家人看完文章后,指出这不好,那不好。汪曾祺有点不开心,说:
“咳,咳,你们要对我好一点啊,别老这样,我以后可是要进文学史的人。”
小女儿汪朝马上就怼,
“老头,就你?别臭美了。”
老头好像有点生气,颠儿颠儿的进了自己小屋。
汪曾祺经常称自己是名家,而非大家。
这看起来好像很谦虚。
汪朗也说,他开始以为这是自谦,后来才发现,汪曾祺除了自己,再并未称呼其他人为名家。
“我父亲其实把这两个标准都定得很高,看似谦虚,实际骨子里还是很要强的”。
汪曾祺看不起杨朔。
汪朝小时候放学回家,背古文,学英语,有时也会开收音机。
有天正好碰上播杨朔的配乐散文,汪曾祺噌一下就窜起来说:“关了关了,配乐散文,一大恶俗!”
还有一回,女儿说起杨烁和刘白羽的散文,汪曾祺一下就来气了,大声说:“中国的散文,一败于杨朔,二败于刘白羽。”
他不喜欢无病呻吟或有意拔高的文章,造作,很不自然。
1991年,汪曾祺最后一次回高邮。有一批文艺骨干拜访他,并拿出文化名人留言簿,让他签名留言。
他看到一知名女作家也有留言,他脱口说道:“什么鸟人!她也配留言?”随后感觉失态,便不再言语。
文人相轻,汪曾祺“看不起”不少人,王蒙、林斤澜都有中枪。
他欣赏的作家,现当代只有几位:鲁迅,沈从文,孙犁。后来他觉得自己和孙犁不相上下,就换成了废名。
他看不起别人,偶有别人也看不起他,可汪曾祺不管这些,在文章里写到:
“栀子花粗粗大大,又香得掸都掸不开,于是为文雅人不取,以为品格不高。栀子花说:’去你妈的,我就是要这样香,香得痛痛快快,你们他妈的管得着吗!’”
抖音上有首歌曲《狂浪》,很火,汪曾祺如果健在,一定会踏拍而唱“大摇大摆飘在人海,随着心情放肆嗨,别服输,要爱你就来”。
持才放傲,是很多有才之人的通病,生活中不乏这样的人。他们大多是过过嘴瘾,与人无害。我们需要做的就是“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
05
第五罪——极度自恋
汪曾祺狂傲除了自信,还有一点就是自恋。
在他的《自述》里,出现很多次“很喜欢我”。
“二伯母从小喜欢我”;
“祖母很喜欢我”;
“父亲很喜欢我”;
“继母很喜欢我”;
仅仅是亲人的喜欢,不足以满足他的自恋需求。
1987年,汪曾祺受聂华苓之邀到美国,参加国际写作计划。
他给施松卿写信,信中说,“不知道为什么,女人都喜欢我。真是怪事”。
他还特意说了一句“当然,我不至晕头转向,我会提醒我自己”。
想来施松卿看到此信,也只是微微一笑:就你,老头?
汪曾祺住在蒲黄榆的时候,家里挂了一张黄永玉制作的,高尔基木刻像,挂了四十年。
搬到福州会馆后,家人原本要继续挂之,汪曾祺嘟囔着说,“也该挂挂我的了吧!”。
于是家人就把那张,在《纽约时报》杂志刊登一整页的照片,挂了上去。
他得意的笑。
隔着屏幕都能感觉到,满满的自恋。汪老,矜持,矜持。
汪曾祺自恋是真,有才招人喜欢也是真。生活中有些人自恋,就有点无厘头了。
滤镜PS后的照片,感叹何人如此天生丽质;
一面小镜子,随时随地出现,一睹盛世美颜;
真可谓是:
三尺粉底九遍妆,感谢父母生的一副好皮囊;
06
第六罪——不辅导孩子
汪曾祺是作家,又这么牛气哄哄,没有理由,不把这种才华传授给孩子。
父母是武术家,就培养孩子学功夫;
父母是音乐家,就培养孩子学音乐;
父母是画家,就培养孩子学习绘画;
可他就是不乐意教孩子写作。
汪朗说,老头对他指导很少,也正是因为少,偶尔的一两次,他记得很清楚。
一次是汪朗上了大学。施松卿让汪曾祺给儿子说说写作文,说了好几次,汪曾祺极不乐意。
在施松卿的逼迫下,他拿出《古文观止》,找了一篇《五柳先生传》,给儿子说,结果只说了半天,就再也不教了。
施松卿问:“你这么能写,为什么不教孩子呢?”
“写作这件事情怎么教?都是靠自己,我也没人教过。”
汪曾祺说的也是实话,他小的时候,父亲汪菊生就很少指导他。
汪菊生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书画时,就让汪曾祺一边看着,接受熏陶。他对孩子的学习向来关心,却从不强求,更不会每天看着孩子写作业,弄得鸡飞狗跳。
很多家长辅导孩子写作业,
离远点,还能和孩子好好交流;
离近了,就想把孩子一顿暴揍。
真可谓是,
大国战略小家用,远交近攻各不同。
07
第七罪——宠溺孩子
娱乐圈里邓超是女儿奴,宠娃狂魔,写作圈里,汪曾祺更是宠娃没原则。
小女儿汪朝在工厂上班,三班倒。她下中班回家已经很晚。
汪曾祺都已经躺下了,他还会起来给女儿做夜宵。
有一回,汪朝不想起床吃饭,汪曾祺说,“要不我给你端床上吃?”
话音刚落,施松卿就火了起来:“在床上吃,像什么样子!”
女孩子大多都有一个天性,喜欢照顾布娃娃,给其穿衣、梳辫……汪曾祺的两个女儿也不例外。
施松卿在家是女王,孩子们从来不敢打她的主意。汪曾祺好说话,理所当然的成了孩子们的“照顾对象”。
“爸,来!”
“干嘛呀?”
“可以在你脑袋上梳小辫吗?”
“行啊!”
汪曾祺答应的特爽快,可没一会,画风突变。
两个小姑娘你一下,我一下,没轻没重地在汪曾祺头上乱揪一通。
汪曾祺被打成右派,也没遭受此等“虐待”,疼得是龇牙咧嘴,哇哇乱叫。
两个女儿不高兴了,“别乱动!”
不大会,女儿的小辫作品出来了,汪曾祺头上扎满了红色绿色的带子。
“好看吗?”
“真漂亮,我们妞儿就是能干!”
汪曾祺宠孩子是没原则的,他就像一个孩子,“没大没小”,他和孩子们一起,就是“保持一点童心”,平等相处。
他觉得“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该由他们自己来设计”。
我们一直学习纪伯伦那句,“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他们是生命对于自身渴望,而诞生的孩子。”
我们没做到,汪曾祺做到了。
08
汪老当年三次被打成“右派”,也未曾怪罪于谁;今天的“七宗罪”数落完,也只是戏谑一番,想来汪老也会原谅我。
汪老逝世二十二年,喜欢他的人越来越多,
或为文字,或为绘画,又或为乐观。
而我喜欢汪老,因为他随心随欲真性情,仿若魏晋嵇康、阮籍之辈,“惟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
他常说:我与我周旋久,宁作我。
即为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
纵观汪老的一生,他的那些“罪”,都是在本色出演,做自己,以一个最舒适的姿态,把生活过得有意有趣。
而我们呢?
喜欢玩游戏,想做职业玩家。
但最终在亲朋的反对声中放弃;
喜欢录歌曲,想做一个歌者。
但有人认为我们应该务实,好好挣钱;
过了近30年的单身生活,
却在亲人的催促下,仓促选择了婚姻......
我们就这样一次次,
放弃兴趣,选择现实;
放弃自己,沦为众人。
我们疲于忙碌,机械重复;
我们期待英雄,又害怕单枪匹马,面对世界。
其实,生活的精彩,正是因为我们各有不同。
跟着内心走的一生,也许不算多么光辉灿烂,但也未必就比他人的人生更糟糕。
汪老曾画过这样一幅画,只在纸的一角画一丛牡丹,题诗:
人间存一角,聊放侧枝花。
欣然亦自得,不共赤城霞。
人生最幸福的事,就是坚持所爱,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好这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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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典型滴现代修真小说。最先吸引偶滴是主角和作为守护穹庐散人留下东东的琰对白:
“我是第一个进来的人?”周洛本是随口一问,没想到琰的回答让他冷汗直冒。“你是第二十七个,前面二十六个都给熬肆吃了,你是运气好,在他快死还没死的时候进来。早了,有龙吃你,晚了,那条龙就给诸天三十六雷阵毁了,白白浪费东西。”(注:熬肆是条被困滴龙~)给人滴感觉比较不YY。。
而文文中的一些设定也给人耳目一新滴感觉,在朝滴昆仑和在野滴同盟,两者之间错综复杂滴关系。作者对这些关系把握的很是合理,给人感觉是很理所当然的顺畅,而置身这个大背景下的主角的发展历程也很实在,并不像一般滴小说,主角一定是站在国家之颠峰然后灭日本扫美英什么的,而是根据主角本身的性格给他一个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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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以最快的时间看完的,好看的.
在浩瀚的宇宙中,人类这种智慧生命的存在到底是普遍还是偶然?
智慧的人类在物质世界中是独特的,除了地球以外难以找到类似的生命存在——迄今为止。然而,物质的世界又处处表现出一种标准化的趋向——一种混沌中的未知有序。这些让人感到困惑。若从一个角度说,支撑人类存在下去的,是人类已经存在、智慧已经被创造,没有任何疑问……对自身和物质世界的探索,贯穿了人类历史的始末,在探索的过程中,文明得以涌现。
◎《幻刃仙缘》――作者:游兮
淩乱秋本书的主角只因为生性贪玩任性,因玩游戏PK到了不应该PK的人,被真实中的人逮到被困又连累到家人脱困后又迫卷入争夺神器之战和寻找家人,又因为好运不断和美女不断如燕依依身世神秘,多重人格,与小秋情缘纠缠三界,修为深不可测。梅若雨:仰华城首富梅龙岩之女,后掌管梅家遍及全大陆的资产,生性温柔可人,喜爱主角。连清寒:修真界第一阶美女,性格娇蛮,但心地善良,在淩乱秋无意的帮助之下,练成顶级绝技“绝对防御”。踏上不断晋级之路。
◎《生之道》――作者:老螃蟹
杜言修是一个三流大学历史系的学生,成绩一般,有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朋友。可是杜言修也是一个修真者,有朝一日霞举飞升是他毕生的追求。而他那个漂亮的女朋友是和他有着三世姻缘的女孩。张治国是杜言修的朋友,是一名兽魂战士,为了恢复暴走后的身体,被杜言修当成试验品,练了无数奇奇怪怪的武功,却也被他练出了一流的身手。章岚,一个有着人类小男孩外型的恐怖生物,实力无法用地球上目前的标准来衡量。这样的几个人凑在一起,会有什么样的故事呢,都在这本书里了,各位自己去看吧。
◎《神仙执照》――作者:天城
本书的故事是从几个小孩说起,天城(哈哈,熟悉吧,就是作者),子龙(好象哪里听过~~)月莲(????)三人(他们应该算人吧,就这么看吧)正在读书,(仙前班:神仙的孩子当然上仙前班,就象我们人类的幼儿园大班)年纪不清,大约相当于十多岁的人,在他们老师的引导加诱拐下为了一个他们大人的极其自私的理由,当然他们自己自尊心和好胜,好奇心也是一个很大的因素,将入人间界修行,期待修行成功回来夺取巨大的荣誉(千年的神仙执照),还有与之匹配的地位。小说是修真剑仙小说,题材到是很新颖,角度选择的独特,看过修真小说多的就会发现本书的YY成分不大(天生就是神仙中的高干子女想低也不行),相比之下这本小说除了应有的修真法宝,剑仙飞剑外,简直就和我们的生活一样(说话都有现代味),读来轻松自然。
◎《仙界传》――作者:嬴政
山里人家之中有一对鹤发童颜百岁高龄的寿星老夫妻,向神鸟祈求它兑现送子的承诺后,怀胎九年,产得一肉球,剖开得子,取名石中炎,就是本文的主人公.作者有丰富的想象力,以商周为背景,亦真亦幻,很有趣味,以《封神榜》为主题,而且还把《封神榜》的历史更改了。把《封神榜》一则神话反写来衬托这一则小说的内容,也大大的增强了文章的诱惑力,只要是看过《封神榜》一则神话的读者应该会很好奇的对此书产生一种意念,总有一种想看的冲动,经典的人物形象,情节太吸引人了,往往让人忽视了人物心理的描写。
◎《斩风》――作者:甲子
对于斩风来说,幸福的崩塌仅仅在一瞬间。仅仅因为他父亲的一个选择,他的全家和族人整整七十二口全部被斩首,他自己更是被断四肢,凌迟至死。为了保住原有的记忆,他毅然跳入了冥河。为了回到人界报仇,他拼命的锻炼着自己,并且练成了紫月之瞳和花月,他终于有资格踏出冥界。夹杂着血与火,他化身为厉鬼,为大陆带来一场又一场腥风血雨,虚伪的仙人和道士,丑陋的人族,没有什么东西能阻挡一课复仇的心。
◎《赤天》――作者:邪阳
个小孩在出生时便已呈现异象,天空为他变成了赤红色,仿佛在预示着他日后定会引起惊天动地的腥风血雨。可出生后的他并未表现出超人才智,相反,智商处于混沌之中,连母亲都误以为天生白痴。等到他开智之时却糟千里追杀,死而复生后见到了会说人话的白虎等神兽,并从他们那里得知了自己的前世因缘,开始担负起自己所肩负的责任……
◎《仙人传奇》[/color]――作者:鬼面
渡过九十九次天劫后,修真界泰斗紫霞真人雷天劫竟在最后一次天劫中失策!重入轮回的他转世投胎为另一个世界的一个小兵,在九死一生的关键时刻,他恢复了前世记忆,并凭此重修道法,并巧遇前世夙敌——魔界老大修罗。孤独的两人早在前世就互相钦佩对方,现在由于没有了以前立场的束缚,自然的成为了交心知己。他们相信上天不会无缘无故扔他们到这个陌生的世界来,在这里,他们一定有着他们需要完成的天命。他们在这里发现了以前世界所没有的力量——魔法。他们决定把魔法与道法结合,一起并肩去摸索和完成他们的天命。一个仙人的传奇在这里展开……
◎《邪樱》――作者:凝翠崖
从没想过一个人经过五百年之后竟有如此大的变化。五百年的他,活泼开朗,充满青春气息的小男生,到底有过什么样的经历,才能变的如此冷血、漠情,自私专横?
是阴谋!
那不是一个单纯的阴谋,它经过精心的算计,瞒过了妖界、天界、佛界三大势力。
而他——成为了这场阴谋旋涡的中心!
如果有一天,你的师祖告诉你,他一直在利用你,你一直谨守的门规是忤逆的,让你投靠原来的敌人,你会怎么做?他——愤而与师祖决裂,率起千万妖精与天庭对峙五百年!
如果有一天,生死兄弟和痴恋情人一个个在你的眼前死去,而最后却发现你从一开始就错了,这是阴谋中的阴谋!你会怎么做?他——毅然回到五百年前,去挽回历史!
一个世界怎能允许有两个自己存在?他们成了不能杀死对方的夙敌,而隐蔽在最里面的阴谋开始向他们浮现……
◎《妖星》――作者:鬼五
本书的主角叫范承,和多数小说里好命无敌的主角不同,他还没有在书中登场过,你问我原因?很简单,一开场他就是具尸体。
如果主角就这么倒下,本书就再也没必要存在,还好——
他的身躯保存了下来,被一个“他们”所占据,失去了绝大多数能力的“他们”却还拥有着令人类胆寒的力量。
“他们”没有判断常识伦理道德法律好坏的能力,仅仅依靠着空白机械式的逻辑以及那断断续续的记忆,学习着自己周围发生的一切,以保存自我为优先,以寻找“母体”为目标。
如果你也居住在这个大城市里,请你当心,一定要当心!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如果你遇到一位叫范承的青年,请一定要保持镇静,不要做出过激行为,除非你也想提早置身于那璀璨绚烂的天堂……
◎《孔雀妖》――作者:木之语童
这个年头什么都能成妖,狐狸小鸟之类的已经不稀奇了,石头电脑也都能跑能跳了。这次的妖特别一点,是只孔雀。这只孔雀妖法力强大,结果被诸神佛封印在了孔雀神石中。结果被一个叫通天的想要强大法力的笨蛋给放了出来。那个笨蛋本来是想把孔雀妖的法力给吸收了,结果却被孔雀把他的元神给吃了。然而这个孔雀妖却由于封印失去了记忆,他想找回他的记忆。他来到人间界,占据了一个被亲人谋害的少年的身体,开始了他在人间的生活……
为何九成九的网络小说超过一半章节之后就几乎没人看了
很多网络贺碰小说作者文字功底、整体构思布局的能力还是非常欠缺的,可能有一个很好的创意,开头把人吸引住了,但是随着剧情展开,要么很单薄,没啥实质性内容,要么展开太大,后边圆不起来,导致成了斗歼烂尾文。也禅销谈就提不起大家兴趣了。
关于够了够了太多了已经满了小说,写完了网游小说,希望是章节不是太多的,要求是完结篇的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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