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方给百万封口费,你认为朱晓磊律师为什么五年后退钱?
这个问题还用说吗?当然是害怕了!用脚指头想想都知道,这么多年都干了什么破事?替一个人渣打了十二场官司,全部获胜,而且九起是关于个人名誉的。这么多年赚的那简直是盆满钵满啊!可事实是什么呢,助纣为虐!这么说毫不过分。正是有了这样的常胜将军,再加上一些大牌比如什么六六之类的毫无底线,严重毁三观的人的支持才导致正义迟迟得不到伸张。如今好了,退还回来了。其实我很想知道退还时的内心是怎么样的?不知道别人为了挣钱付出多少代价吗?不知道人家是怎么样的省吃俭用才能付得起么?四五年了啊!怎么现在才想起来退呢?早干什么去了。当初为什么要把人逼成那样呢?多一分大度不好吗?有几个明星又像你们那样呢?打了那么多的官司难道没有一丝丝的怀疑吗?难道不怕被秋后算账吗?退,如果是我,决不接受!我要他们道歉!坚决要求!

都美竹个人只是为了自己出名吗?
很高兴一起来探讨这个问题,目前最新的情况来看是有点非所思议了,既然警方已经介入并做了通报,一切以通报为主吧!
大家都明白的是怎么回事,但是有多少事情能真正经得起推敲呢?现在警方通报里也说了,吴签和都女士确实发生了关系。这也就坐实了都女士所说的一些事实吧!一开始吴签是不承认和都女士发生过关系的,当时大家都很纳闷,一个和吴签不相干的人是不敢这么大胆的去污蔑他的,这个道理大家都懂吧!
至于都女士背后的推手也好,小同伙也罢,他们现在都结果是不是最终的真相谁知道呢?很简单的,如果吴签和都女士没发生过关系,吴签早就报警了,如果没发生过关系,干嘛给钱呢?发生完关系給3.2万还特意说明用于网上购物,后来事情发酵过后给了都女士同伙50万,这是封口费吗?都女士也是没看清情况,不管是想出名还是其他什么目的,差不多就行了,现在搞得天下皆知,自己声名狼藉,又落到什么好呢?有些人和事不是你我小老百姓能弄明白的。
此地无银三百两,尔等吃瓜群众也就此闪了,吴签有钱就向灾区捐点吧!别瞎折腾了。
为什么网友对王思聪比吴亦凡宽容?
这个问题很简单啊,他俩性质完全不一样,一个是知道对方什么样依旧愿意跟对方在一起,而另一个是哄骗对方只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
请问一个心甘情愿,跟一个是不知情被下药哄骗上床的,性质能一样么,王思聪谈恋爱那都是你情我愿的这个没法说,因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咱说啥也没用,人家有自主择偶权,有自己想要追求的。这叫做追梦,只要双方都愿意,那么就可以。
而咱们的签哥,也就是1337000先生,他的行为是在祸害下一代,满足自己的私欲发泄,完全把自己当做了以前的土皇帝,四处寻欢,不仅寻欢,而且还违背别人意愿,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更可气的是他的母亲居然还纵容他的孩子,觉得这样做没问题[我想静静]
这种事情大家眼里都看不过去了,那有强迫别人谈恋爱,被迫发生关系的,那就可以被称之为犯法了,不仅法律上不允许,在道德上岂能不受到相应的谴责。
重点不同,王校长是对方心甘情愿跟他在一起的,1337000是想方设法为了发泄自己的欲望不禁强迫他人为了达到自己的一己私欲,所以网友们才不会对人渣宽容。
吴亦凡为什么不站出来讲两句?
为什么要把不相识的初次联系工作的女孩都叫到他家里去,这本身可能就是一个天大的阴谋,一个大圈套。正常情况不要说初次联系工作,就是已经有了较多的工作联系也很难到家里去谈工作,都应该是在办公室或酒店去谈工作。但他不是,他却反常态而行之,为什么?就是因为他心怀鬼胎,目的就为了诱奸骗奸甚至强奸,但是在办公室、酒店等公共场他不好操作不好控制,很多摄像头,阴谋不易得逞,但是在他的家里就不一样了,家里的人,都是他的同伙,家里布置得都有利于他的环境,有利于他诱骗、下春药、下迷幻药来强奸女孩,被春药迷幻的,女孩昏迷不自觉的配合他性交,他就会录视频来威胁女孩,说女孩是自愿与他做爱。不配合他反抗强奸的,强奸后,他就不提供他录制的视频,让女孩无法提供强奸的罪证,反告女孩是诬告,让女孩因诬告罪被判刑,让女孩处于无法选择的境地,这就是演艺界因开房被暴露总结的经典方法,在家里强奸女孩比在酒店开房要安全的多,首先在家里做坏事,你女孩是自愿来的,自愿与我发生关系的,第二是自己家里是什么都是自己能操控的,灌女孩就也好(对酒量不好的),对女孩下春药也好(对酒量好的女孩),包括摄像视频也好,都会成为他不是强奸的证据,而女孩因为是自动去的他家里,又因饮酒或春药作用不自觉的配合他的性交动作视频而不敢及时报警,这就是很多在他家里被他强奸的女孩不敢报警的原因,因为他有他不是强奸的证据,这个证据其实就是他早就策化的圈套,只要敢走入他的家里,就逃不了被强奸的恶运,但对外又形成了是这些女孩是自愿送炮去的。其实走入他的家里的女孩,看起来好相都是自愿与他发生性关系,但真的自愿与他发生关系的包括粉丝,只是极少数,但是大多数不愿意发生关系的就被这个圈套的春药迷惑,无法证明自己是否自愿而不敢报警强奸。这可能就是选择在自己家里作案的原因。之后为了平息强奸事宜就提出补偿钱作为封口费,女孩由于很难报警强奸也就只好收了封口费,但是收了封口费后,封口费又成了女孩自愿发生关系的把柄而被他们长期控制,必须与他加微信成为临时男女朋友关系长期蹂躏至最后抛弃。这可能涉嫌有组织犯罪,警方应该严查。
所以女孩千万不能随意去这些人的家。
带都美竹与吴亦凡见面的吴亦凡经纪人涉嫌犯罪吗?
如果是他一个人约炮,问题就小多了,但是他没有那么大的魅力。正因为他没有那么大的魅力,他可能是有组织的设圈套,团伙组织用灌酒迷药吸毒诱奸骗奸,就是严重的犯罪。
为什么是在他家里?为什么是第二天转钱?这就是应该是一个陷进、圈套。
表面上看是他的魅力让那些粉丝女孩自己愿做他的女友睡觉,其实大多数女孩都没有那么下贱,都是上了他团伙圈套被迫的,她们都是受害者。
为什么要把不相识的初次联系工作的女孩都叫到他家里去,这本身可能就是一个天大的阴谋,一个大圈套。正常情况不要说初次联系工作,就是已经有了较多的工作联系也很难到家里去谈工作,都应该是在办公室或酒店去谈工作。但他不是,他却反常态而行之,为什么?就是因为他心怀鬼胎,目的就为了诱奸骗奸甚至强奸,但是在办公室、酒店等公共场他不好操作不好控制,很多摄像头,阴谋不易得逞,但是在他的家里就不一样了,家里的人,都是他的同伙,家里布置得都有利于他的环境,有利于他诱骗、下春药、下迷幻药来强奸女孩,被春药迷幻的,女孩昏迷不自觉的配合他性交,他就会录视频来威胁女孩,说女孩是自愿与他做爱。不配合他反抗强奸的,强奸后,他就不提供他录制的视频,让女孩无法提供强奸的罪证,反告女孩是诬告,让女孩因诬告罪被判刑,让女孩处于无法选择的境地,这就是演艺界因开房被暴露总结的经典方法,在家里强奸女孩比在酒店开房要安全的多,首先在家里做坏事,你女孩是自愿来的,自愿与我发生关系的,第二是自己家里是什么都是自己能操控的,灌女孩就也好(对酒量不好的),对女孩下春药也好(对酒量好的女孩),包括摄像视频也好,都会成为他不是强奸的证据,而女孩因为是自动去的他家里,又因饮酒或春药作用不自觉的配合他的性交动作视频而不敢及时报警,这就是很多在他家里被他强奸的女孩不敢报警的原因,因为他有他不是强奸的证据,这个证据其实就是他早就策化的圈套,只要敢走入他的家里,就逃不了被强奸的恶运,但对外又形成了是这些女孩是自愿送炮去的。其实走入他的家里的女孩,看起来好相都是自愿与他发生性关系,但真的自愿与他发生关系的包括粉丝,只是极少数,但是大多数不愿意发生关系的就被这个圈套的春药迷惑,无法证明自己是否自愿而不敢报警强奸。这可能就是选择在自己家里作案的原因。之后为了平息强奸事宜就提出补偿钱作为封口费,女孩由于很难报警强奸也就只好收了封口费,但是收了封口费后,封口费又成了女孩自愿发生关系的把柄而被他们长期控制,必须与他加微信成为临时男女朋友关系长期蹂躏至最后抛弃。这可能涉嫌有组织犯罪,警方应该严查。
所以女孩千万不能随意去这些人的家,就是女明星进入家里也难逃魔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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