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书豪祖籍,林书豪16岁时多高?
林书豪15岁上的高中,那时候他只有160cm。到他18岁上大学时。就已经是191cm。所以估计16岁时,170cm多一点。 1、林书豪(Jeremy Lin),1988年8月23日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县托伦斯市(祖籍福建省漳浦县,祖辈移居台湾彰化,父母1977年移民美国),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控球后卫,效力于美国职业篮球联赛(NBA)夏洛特黄蜂队。

2、毕业于哈佛大学,曾带领哈佛大学篮球队取得常春藤联盟分组冠军,进入NCAA64强,后与金州勇士队签约,成为自1953年后首位进入NBA的哈佛大学学生;首位进入NBA的美籍华裔球员。2011年12月,先后被勇士队、休斯敦火箭队裁掉。2011年12月27日,签约纽约尼克斯队。2012年夏天,林书豪与休斯敦火箭签定了一份三年的合同。2014年被交易到洛杉矶湖人队。2015年加盟夏洛特黄蜂队。
为什么很多人说他是中国的骄傲?
图为李小龙和父母在香港出席亲友中式婚宴时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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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们要说李小龙是中国人的骄傲?
原因有二,分述如下。
一,关于中国人。
“中国人”概念有二。
1,以血统主义和文化传承为依归来认定中国人
依据这一条,李小龙是如假包换的中国人。
因为李小龙的血统是中国人血统。同时,李小龙是在香港浓厚的中华传统文化氛围之下接受教育并长大成人(李小龙18岁以后才离开香港)。
一个人属于哪国人,特别是从文化,民族心理层面上归属于哪国人,属于哪一种文明,文化的基因序列,首要取决于其血统,其次取决于其所受教育(家庭的、学校的、社会的)及其本人心理认同,并以此来确认。
一个人的血统,是永不可变的,是与生俱来的。(注:由血缘而结成的亲戚系统,我们称之为“血统”,原本属于生物学概念,在近代中国,“血统”往往与“种族”、“民族”相互交织,被赋予社会学上的意义。)
天然地秉持血统主义来确认本族本国人,这是人类跨越具体国别、国籍限制的最广泛,也是最自然的认定方式,也是很多国家国籍法的立法标准。
因此,在李小龙的生活环境中,不管是在香港,还是在美国,他的家庭,亲友、朋友们,从来没有将他当做美国人。而美国人乃至其他西方人,在文章,视频采访中,也称他为中国人,中国武术家,均由来于此。
1960年代到1970年代初,李小龙甚至因为是亚洲人、中国人,而在好莱坞受到各种歧视,不仅同工不同酬,还无法得到任何扮演主角的机会——即使是影视公司高层认为李小龙有能力扮演主角,也不敢冒险。
香港成长的李小龙(戴眼镜者)与他的中国小伙伴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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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个最重要的判定要素,是本人基于血统、文化心理对于自我身份定位的认同。
李小龙本人虽然“洋装穿在身,但心仍然是中国心”。
他从始至终,都认定自己为中国人,以自己身为中国人而自豪,并以维护中国人形象,向世界传播中国功夫,藉此沟通中西文化为己任。
何以证明?仅举三例:
一、1966年-1967年左右,李小龙初入好莱坞影视圈,收入极不稳定,一度甚至连房租都交不起,处于破产边缘。但是,李小龙在接受好莱坞影视剧工作时,却始终坚持一条基本原则:凡是有辱人格、有辱中国人的影视剧角色一律不接,绝不为金钱折腰。而在当年,美国社会存在的种族歧视是显而易见的,能分配给李小龙的亚洲人角色,鲜有正面形象。因此,即使20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在此期间先后和李小龙谈过三部电视系列剧的合约,都因为角色人设有违李小龙原则而作罢。一次,李小龙抑制不住气愤的对一位友人说:
“我不愿贱卖自己。如果为了一个角色而辱及我、我的民族和武术,我宁愿饿死!
大部分都是想让我扮演拖着辫子的角色,我拒绝了。我不在乎报酬,但扮演此类角色是真正的侮辱。”
1972年,在美国自由撰稿人、作家亚历克斯·本·布洛克对李小龙的一次越洋采访中,李小龙对于自己身为中国人,在白人影视圈里遭受种族歧视亦再次表达了不满:
“亚:你在西雅图上学,你后来是怎么成为一名职业演员的?
李:这可真是太戏剧性了。我回到美国的时候,真的没想过继续我的演艺生涯。我的意思是,我,一个中国人,呃――我并不是有什么偏见,但是――想想吧,很残酷的一点,有多少西方电影中需要中国人呢?当中国人出现的时候,总是那种千篇一律的出场音。真见鬼!”
二、在李小龙1970年代写于香港,发表于报章的一篇自述性文章《我与截拳道》(Me And Jeet Kune Do,收录于《李小龙图书馆系列丛书第1册:龙之语录》(WORDS OF THE DRAGON)。原文曾于1972年6月刊登于台湾报纸,本文采用中文完整版相关资料由郑杰整理)中,李小龙较详细的阐释了自己身为中国人的情结所在:
“我从泰国拍完《唐山大兄》和嘉禾的外景队一起回港,有很多人问我,为什么放弃美国那么好的事业不干,却回来拍国片?
或许大家认为,国片依然还处于艰难的发展之中,回来拍国片,简直就是受苦。对这问题,可不容易回答,我只能说:“我是中国人,当然要尽我的一份责任!”
事实上,我是一个在美国出生的中国人,我是中国人,这是毫无疑问的。至少,我留在美国那么多年,我是这样看自己。而在西方人眼中,我当然是中国人。
作为一个中国人,少不了我必须具备有中国人的基本条件。所谓的条件,我指的是关于文化的、感情的,以及在具体行动的表现上。
我作为一个在美国出生的中国人是一个意外,或许这是先父有意的安排。那时,美国的华侨社会里,来自广东省的人最多,他们非常怀念家乡,想念家乡的一切。在这种环境下,那有着浓郁家乡特色的粤剧便顺理成章的大获成功。先父是著名的粤剧演员,很受群众欢迎。于是,他有许多时间留在美国登台表演。我出生的时候,也正好是先父带着母亲留在美国演出的时候。
但是,先父并不让我在美国接受美式教育,在我三个月大的时候,他送我回到了他的第二故乡——香港,和他的亲属生活在一起。可能是遗传或者是受到环境的影响,在香港读书时,我对电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而先父与已经去世的导演秦剑先生及当时德电影演员和导演们非常熟悉。这些世叔世伯们把我带进片厂给我一些角色演出,我开始从客串演出一直到以童星身份主演粤语片。
这在我一生中,可以说是很重要的,那是我第一次真正接触到中国文化,我非常喜欢,我强烈的意识到我是其中的一份子。在那时我当然不了解,也不知道环境对于一个人人格和个性的完成,会有那么巨大的影响。然而,“我是中国人”的这一概念正是在那时候萌芽的。”
图为身穿传统中国服装,在美国空手道大赛赛场上宣讲中国功夫和中国功夫文化的李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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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现代概念的法定国籍来认定的中国人。
一般来说,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表明一个人同一个特定国家间的固定的法律联系,是国家行使属人管辖权和外交保护权的法律顾问依据,仅用于特定的法律适用场合。
换言之,以法定国籍来认定某人为某国人,从某个程度上来讲,仅具有法律上的意义。它不一定是与生俱来,更不是不可变更。同时,由于各国国籍法普遍坚持血统或出生地/居住地认定原则,在不同历史时期,包括中国在内,一个人可以同时合法的拥有双重国籍。因其复杂性,李小龙的法定国籍问题,其实是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
在此,不妨简单回顾一下中国国籍法的变迁:
历史上,传统中国只有完善的“户籍”制度而无明确的“国籍”规定。1909年3月,晚清政府为应对荷属印尼华侨国籍问题,参考西方近代国籍法例,依据血统主义制定《大清国籍条例》。主要条款如下:
第一章,固有籍。
第一条,凡左列人等不论是否生於中国地方均属中国国籍:
(一)生而父为中国人者。
(二)生於父死后而父死时为中国人者。
(三)母为中国人而父无可考或无国籍者。
北洋政府执政之后,以清政府制定的《大清国籍条例》为基础,于1914年又制定了一部《国籍法》,但是主要条款并无什么改变。
到中华民国,以北洋政府的《国籍法》为蓝本,做了些局部的修改,1929年公布实施《中华民国国籍法》,同时,还颁发了《国籍法施行条例》。这两部法律是国民党南京政府,包括现在的台湾当局,解决“侨民国籍”问题的基本法律文件。该国籍法一共包括五章,仍然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结合的原则。
综上,出生于1940年(即民国二十七年)的李小龙,按照当年国民党南京政府颁布的国籍法,即使出生于美国,也能同时自动拥有中国国籍。
因此,从法律上来看,李小龙出生之时,可以合法的同时拥有中国和美国双重国籍。同样的例子,比如说孙中山,在担任中华民国总统时也还拥有美国国籍。
简言之,无论是从血统认定,还是从当时法定国籍上认定,李小龙出生时,都是如假包换的中国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在1954年以前,延续过去以血统为主的国籍认定原则,亦承认双重国籍。但1954年之后,出于某些政治原因,开始不承认双重国籍,但并未在法律上予以确认。一直到1980年第五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才正式从法律上确认“不承认双重国籍”,而李小龙1973年已经在香港仙逝。
另外,虽然现行中国国籍法从1980年开始不承认双重国籍,但以下三种情况,仍然可以保证李小龙能合法的同时具有中国国籍和外国国籍:
1、据现行中国国籍法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的规定,父亲为中国人,出生在美国的李小龙,具有中国国籍。
2、作为在香港长大成人,且在香港掀起中国功夫电影全球热潮的李小龙,一生中,有二十二年时间在香港居住、生活、练习功夫,发展、改良截拳道,打拼事业,在国外的时间仅十年左右。而鉴于港澳特殊情况,国家对于港澳地区,一直执行的都是弹性化的华人国籍政策。同时,中国香港此前作为英属殖民地,在1997回归之前,一直承认双重国籍。
换言之,在李小龙1973年仙逝之前,按照现行中国国籍法和当时港英政府相关规定,李小龙都可以合法的拥有中国和美国双重国籍。
因此,无论是从血统认定,还是从法定国籍上认定,李小龙终其一生都是如假包换的中国人。
(题外话:关于双重国籍问题,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世界上约有90个国家以不同方式或不同程度地承认和接受双重国籍,另外一些国家大多持默认态度,既不承认本国公民的外国籍,也不因此而剥夺其本国国籍,中国则是少数明令禁止双重国籍的国家,尽管如此,多年来,由于各种原因也形成了不少事实性双重国籍。)
因此,以李小龙拥有美国国籍,作为否定李小龙中国人身份的唯一判定标准,是不科学的,也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另外,李小龙拥有美国国籍,是从李小龙1940年诞生于美国时就已被认定——当时,李小龙的母亲正随李小龙的父亲,当年名列香港著名四大粤剧名丑之一的李海泉在美国多地唐人街巡回演出。
简言之,出生即获美国国籍,并非李小龙本人所能左右。这一个事实,用李小龙自己的话说“属于意外”或“父母的安排”。
同时,鉴于当年香港特殊情况,历史因素,当年香港拥有双重国籍者其实比比皆是。
图为李小龙父母抱着刚出生几个月的李小龙合影。李小龙1940年11月27日出生于美国三藩市,其父为其所取中文名为“李振藩”,有名震三藩市之意,却没有想到,他们的儿子最后名震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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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相对血统第一或为主的“中国人”认定方式而言,第二条法律上的国籍认定,是处于次要地位的。
因此在大众文化心理层面排序,第一个认定方式较第二种方式更广为人们接受和默认。毕竟除了某些特定场合法律手续上的需要,第二种认定方式基本用不上。
综上,李小龙是中国人,是由其与生俱来的中国人血统,血缘,民族心理及其文化基因决定的,也是他本人终其一生所确认的。即使是从法定国籍上来认定,也是可以肯定李小龙是一位拥有双重国籍的中国人。
这正是“李小龙是中国人”这一基本认同,广为世界所公认的根本原因。
图为李小龙和父亲李海泉在香港公园练习中国传统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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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骄傲。
综上,当国人普遍为同文同种同血统,同为自己是中国人而感到自豪,且真正以一己之力为中国人,中国功夫,中国文化创下世界荣光的李小龙感到骄傲之时,可谓顺理成章,可谓理直气壮。
不妨,在这中华民族走向复兴,国家提倡道路自信,文化自信的飞速发展新时代,让中国人的骄傲,来得更猛烈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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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道塾】秉持科学精神,探究根本,不吹不黑,事实说话,了解你不了解的李小龙和截拳道。WALK ON!
林州市丁庆书十大弟兄?
母育有三子,林书豪排行第二,在美国加州帕罗奥图出生长大。父亲林继明出生于台湾彰化县北斗镇,祖籍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是一名半导体工程师。母亲吴信信祖籍浙江省嘉兴市平湖,是一名电脑软件工程师。外婆陈意子为浙江嘉兴人,医生,热心公益,曾为家乡平湖中学捐款助学数十载。外曾祖父是浙江知名报人陈惟俭。其兄林书雅目前在纽约大学就读牙医专业。其弟林书伟,现正就读排名全美前二十五名文理科大学的纽约汉弥敦学院,也是篮球校队成员。
姚明算超级巨星吗?
先上结论,答案是YES!虽然笔者并非姚主席的粉丝,但从各方面综合来看,姚明确实应该属于超级巨星的范畴。原因有三:
一、对球队的作用来说,姚明属于最重要的关键少数;
如果你要给超级巨星设立一个数据,比如说得分超过多少分,篮板超过多少个。那姚明当然算不上是超级巨星。但是很多NBA球星的贡献往往不是数据能够判定的。比如今年入选名人堂的本-华莱士,他在进攻上的数据乏善可陈,但他作为当年底特律活塞队的防守中坚成为了引领球队获胜的关键少数。
先给大家解释以下关键少数的定义!借用一个某知名网站的答复:(1)美国一帮劫匪劫持了100个人质,警察前来解救,救出70人,被打死30人。一般被救人数超过2/3归入成功解救范围;(2)同样是这帮劫匪,劫持了100人,警察救出99人,但死的那个人是美国总统。这就是一个失败的解救案例,(3)同理,劫匪劫持了100人,警察只救出1人,救出的那个人是美国总统,那这就是一起勉强成功的解救案例。
总结一下,关键少数一般是指推动事物发展的关键因素。并且在发展过程中起到的作用最大但数量极少,是引领事物发展的最大优势。而姚明在当时火箭队的地位就起到了关键少数的作用。无论是用弗朗西斯换来麦迪,还是围绕姚麦组合的各种引援。球队管理层都是看中了姚明关键少数的巨大作用。如果你把重建的休斯顿火箭代入这个解救案例的话,那么姚明无疑就是休斯顿警察局最想解救的那个美国总统。姚明在火箭的9年时间里,火箭队时时刻刻面临着许多这种解救人质的困局。循环反复的球员受伤让他们不得不一次次地紧急救援。可惜他们最终失去了那个最重要的关键少数。
二、姚明用他的努力得到了队友和其他NBA伟大球员的尊重。
刚进NBA的时候,姚明不仅在国内引发了激烈的舆论争端,在国外也受到了许多不公的待遇。特别是在他刚进NBA的时候,巴克利的轻视和口不择言让习惯于他搞笑个性的球迷们苦笑不得。很显然,姚明用他的优异表现证明了火箭队选择他当状元是明智的决定。姚明内敛的性格决定了他不是那种以一鸣惊人的方式成长的球星。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去实现自己的梦想才是刻在中国人骨子里的精神内核。姚明的谦逊和内敛首先折服了火箭的队友,当年的弗老大愿意出头为他硬刚小斯塔德迈尔就是最好的注脚。麦迪也在一次采访中坦言:“来到休斯顿之前七年,他从来没有和一个具有统治力的中锋一起打过球。在魔术的四年,他一直是“执行关键一投的人”,来到休斯顿后,他会想办法配合姚明的打法,一旦他们开始互相了解,就能一起帮助球队获得进步”。每年休赛期,姚麦组合也总能成为了媒体眼中NBA总冠军的热门人选。只不过由于两人连年受伤,在一起打球的时间实在是有限。辜负了球迷和媒体们的期望。
最让人头疼的大鲨鱼奥尼尔一开始对姚明十分的仇视。原因是姚明的到来抢走了他NBA全明星西部首发中锋的位置。让他更不服气的是,姚明的入选是借助中国庞大的球迷基数获得的。所以每次姚鲨大战,奥尼尔都恨不得要把姚明生吞活剥。慢慢的,他和奥尼尔的中锋之争和四大分卫的得分之争并列成为了那个时代最值得期待的看点之一。随着姚明实力的逐年提升,奥尼尔和姚明的关系逐渐的从剑拔弩张变为了惺惺相惜。随着世纪末NBA中锋的渐渐式微,他们之间的“战斗”也变成了看一场少一场的稀缺对决。2011年6月2日,大鲨鱼奥尼尔在推特上宣布退役!一个多月后,姚明因为伤病原因也黯然退役。可以说,虽然姚明的职业生涯只有短短的9年,却赢得了那个时代几乎所有伟大球星的尊重。当年姚明也并非没有获得NBA总冠军的机会。但他在合同到期时拒绝了科比的邀请。对火箭的忠诚体现了一个超级巨星的崇高信仰。这和后来诺维斯基拒绝火箭4年9700万的合同,却愿意以3年2500万留在小牛降薪引援的行为殊途同归。
三、从影响力来说,姚明是继迈克尔-乔丹以后对中国篮球影响最大的球员。
这里引用我的另外一篇文章(《灌篮高手》当年为什么那么火?)中的说法更加的直白,迈克尔-乔丹退役后,公牛王朝分崩离析。随着NBA新一代球星的崛起,我们爱上了科比、爱上了艾弗森、爱上了卡特和麦迪。中国球员姚明进入NBA后,浓烈的爱国情怀和民族自豪感使得休斯顿火箭队成为了中国球迷的主队,掀起了新一轮的篮球风潮,也吸引了一部分篮球小白踏上了球场。
也就是说,篮球在中国本来只是属于一小部分喜欢篮球和NBA的男生们的心头好。在姚明加入NBA后,真正对这项运动起到了普及性的推广作用。但却在一段时间内滋生了姚黑与姚蜜的舆论之争。现在想来,当年那些不喜欢姚明的球迷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大量刚刚涌入的篮球初学者对姚明的盲目追捧,以及对NBA其他球队的极度不了解,甚至为了吹捧姚明贬低其他NBA球星。觉得他们的出现拉低了NBA球迷的档次,有一种自己的兴趣爱好被别人冒犯的不爽。特别是他在NBA全明星投票中对奥尼尔的超越被老球迷们认为是人气对NBA球星实力的亵渎,再加上中央电视台(CCTV5)对火箭队比赛的过多转播,使得这种情绪更加的愤懑。
随着这部分小白球迷对NBA的逐步了解,以及姚明在NBA逐步地站稳脚跟,休斯顿火箭队甚至有了争夺NBA总冠军的机会。这两部分球迷终于在姚明的人气和实力的争议上达成了一致的和解。但就在此时,姚明却在职业生涯巅峰的年纪(31岁)黯然退役了。这就引发了他被球迷们诟病的另一个问题:职业生涯过短和取得的荣誉太少。
这主要和姚明为国家队征战过多的国际大赛,导致了身体疲劳和伤病困扰不无关系。这里引用我在另一篇文章《对NBA球星来说,应该如何平衡打球与家庭、国家之间的关系?》里所说的:“对姚明来说,到NBA打球不仅仅是一份工作。因为他承担了一个国家和所有中国球迷的期待,可以说他能取得现在的成就,和国家的培养及球迷的支持息息相关。所以每一届的奥运会预选赛或世锦赛开始时,只要是国家征召,即使伤病缠身,姚主席也都无条件地积极参加”。中国人讲究家国情怀,我认为正是由于对国家的这种忠诚,姚明才更加有资格在超级巨星的位置上占有一席之地。(完)
本文由伊JAM原创,欢迎关注/点赞/留言!谢谢!林书豪什么时候开始篮球职业生涯?
林书豪(Jeremy Shu-How Lin),美国华裔,1988年8月23日生于美国加州。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主打控球后卫,身高191cm,体重91kg。祖籍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父母70年代从台湾移民到美国。毕业于哈佛大学,主修经济学,副修社会学。带领哈佛大学篮球队,取得常春藤联盟分组冠军,进入NCAA最后64强。虽然在NBA选秀大会上落选,但在2010年7月21日与金州勇士队签约,加入NBA,成为哈佛大学自1953年后首位进入NBA的球员;首位进入NBA的美籍华人。2011年12月,先后被勇士队、休斯敦火箭队裁掉。12月28日,签约纽约尼克斯队。2010年12月28日,被金州勇士队下放到NBA发展联盟的雷诺大角羊队。[1] 2011年1月3日,被金州勇士队召回。[2] 2011年1月9日,再次被金州勇士队下放。[3] 2011年2月5日,被勇士队召回。[4] 2011年3月17日,再次被下放至雷诺大角羊队。[5] 2011年3月27日,再次被勇士队召回。[6] 2011年12月10日,勇士确认已裁掉林书豪。[7] 2011年12月12日,林书豪正式宣布签约休斯敦火箭队。[8][9] 2011年12月27日,据《纽约邮报》消息,林书豪签约纽约尼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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