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规划图,一般耕地可以建养殖场吗?
正常情况下,养殖用地规划要申请报批。不过现在政策层面鼓励养殖,原则上只要养殖建圈不在划定的禁养区、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风景区范围内且不是基本农田的,是可行的。

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落实完善用地政策。
1.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生猪养殖用地占用空间,允许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
2.生猪养殖圈舍、场区内道路及绿化隔离带等生产设施用地,根据养殖规模确定用地规模。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规定,保障生猪养殖生产的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
建养殖场注意事宜1.远离水源保护地、划定禁养区及风景区等。
2.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办理。
3.具体养殖场的设立,还应符合《畜牧法》及《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
4.必须污水处理到位,设立污水沉淀池、晾粪场。总之一句话环境保护必须达标。
我是发财马,专注饲料与畜禽养殖技术分享,希望此回答能帮到您!2020-06-14
城市规划图颜色代表什么?
城市规划设计图纸都有统一的颜色标识,根据绿色表示绿地,深一点的绿色是特殊用地,深蓝色表示市政设施,淡蓝色表示水域,紫色表示仓储,黄色表示居住用地,大红色表示商业用地,图纸旁边有图例说明的,以说明为准。
如果是土地建设规划图一般情况下:淡黄色代表一般耕地, 深黄色代表基本农田, 淡绿色代表草地, 深绿色代表林地, 深红色代表城镇, 粉红色代表农村居民点, 蓝色代表水域,淡紫色代表特殊用地,蓝绿色代表设施农用地,橘黄色代表交通运输用地,灰色代表自然保留地。每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的颜色都会有图例来进行说明,详细的可以参考具体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应该通过什么方式获取相关信息?
大家好首先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有什么区别?
一、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的区别 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的主要区别在于基本农田属于重点保护的耕地种类,非特别情况不得占用,一般农田可以没有基本农田保护严格。 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二条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二、非法占有耕地罪的立案标准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 (三)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占用本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五)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数量较大的情形。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被毁坏耕地数量达到以上规定的,属于本条规定的“造成耕地大量毁坏”。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之五、堆放或者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者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被毁坏林地数量达到以上规定的,属于本条规定的“造成林地大量毁坏”。
三、基本农田怎么划定 基本农田肯定是自留地,就是每家人都有的口粮地,要保证每个人的基本生活,这个基本农田肯定是要由国务院批准确定的。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解释: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基本农田的划定: 1、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数量指标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分解下达。 2、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3、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4、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确认,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确认。
到当地国土部门(乡镇国土所或县国土局)去查。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明确,基本农田是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预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基本农田是耕地的一部分,而且是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并非所有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一般来说,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老百姓称基本农田为“吃饭田”、“保命田”。
地承包给了大户?
农村合村并居,最近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但合村并居是个大趋势,只要能尊重农民意愿,多考虑农农民利益,循序渐进,不急功近利,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农村合村并居后,农民上楼,土地承包给了大户,其实对农民、对农村还是有好处的,农民能得到一定的实惠。
一,农民把土地承包给大户,租金收入是稳定的。在有些地方或有些灾害的年份,租金收入比自己耕种还要多、还保险。
二,农民把土地承包给大户,把自已从辛苦的劳作中解放出来,可以有自己更好的选择。其实农村这些年,年轻人都出去务工,在家种地的都是老年人,确实很辛苦。有的年轻人担心自己的父母,每逢收种的季节还要回家乡,来回折腾。土地租出去了,老年人不需辛苦劳作,年轻人可以安心务工。
三,土地虽然承包出去了,并不影响收入,有时反而更多。没有耕地了,有门路的年轻人可以安心出去务工,提高收入,老年人或不想出去的,可以在当地给承包大户干活,给自己多一份收入。虽然现在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但总有一些活是需要人来干的。
四,合村并居后,农民的居住条件能得到改善,交通、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也将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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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盖成厂房并且已经使用了5年?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了相关报批手续,农用地可以转化为建设用地。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五十九条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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