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法,什么叫预告选择法?
预告选择法是指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果客户选择贷款买房,则需要为房屋办理预告抵押登记,预告抵押权人一般是银行;

但是,银行虽然具有预告抵押权利,但因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预告抵押权利的性质和效力,在发生纠纷后难以实现预告抵押权利。
法学专业学生如何选择?
对于应届生来说,相对于工作,考公是比较友好的。应届生找工作比较难,且被当做廉价劳动力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了,特别是律师行业,刚进去律所只能从助理做起,需要一定的时间去锻炼。公务员考试是比较公平的,只要考上就是体制内,一视同仁。因此可以考虑考公。
如果想要考研,不妨在大四的时候同时备考。但是要付出的努力可能是平时的两倍,不然很有可能是二者皆失。因此同时准备一定要注意效率问题,在同样的时间内准备两种考试,效率是至关重要的。
最后,如何选择还是要看自己的想法和态度,毕竟别人的意见只是建议,真正做决定的还是自己~
为什么选择定额法?
定额法的优缺点 其优点表现在: 1.由于采用定额成本计算法可以计算出定额与实际费用之间的差异额,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所以,采用这种方法有利于加强成本的日常控制;
2.由于采用定额成本计算法可计算出定额成本、定额差异、定额变动差异等项指标,有利于进行产品成本的定期分析;
3.通过对定额差异的分析,可以对定额进行修改,从而提高定额的管理和计划管理水平。
4.由于有了现成的定额成本资料,可采用定额资料对定额差异和定额变动差异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其缺点表现在: 1.因它要分别核算定额成本、定额差异和定额变动差异,工作量较大,推行起来比较困难;
2.不便于对各个责任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分析;
3.定额资料若不准确,则会影响成本计算的准确性。
优先选择法的提出者?
卡弗斯。
卡弗斯于1933年提出,法律适用的结果有两条标准,一是要对当事人公正,二是要符合一定的社会目的。为符合这两条标准,法院在决定是适用本国法还是外国法之前要考虑三个方面:首先是要审查诉讼事件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其次是要仔细比较适用不同法律可能导致的结果;最后是衡量这种结果对当事人是否公正以及是否符合社会的公共政策。1965年,卡弗斯提出了七项解决法律冲突案件的优先适用原则,完善了他倡导的公正论,卡弗斯的这一理论首次提出直接对实体法进行选择的大胆假设,为许多人所接受,但也因其抽象模糊受到批评。
为什么选择比率分析法?
这是因为有些经济指标光看绝对数不能说明问题,而比率是相对数,有时相对数能揭示出问题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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