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深圳市朱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朱迪公司”)运营的“某截图”、“某对话生成器”等9款App让用户通过自行编辑生成包括微信首页、微信对话、微信红包、微信转账、微信钱包、好友申请等系列与微信场景界面相似的虚假界面截图,被腾讯公司认为侵犯其著作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对此,朱迪公司认为其开发的“某截图”等系列软件是一款图片编辑软件,不构成著作权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行为。

经南山区法院审理,朱迪公司侵害了腾讯公司依法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要求其向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75万元。
该案系全国首例认定开发、运营虚假微信截图生成软件构成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案例。
天眼查数据显示,2019年7月3日,朱迪公司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10月29日,该案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开庭。(文 | AI财经社 朱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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