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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何双方都不愿意打?
福建巡抚商周祚在天启三年(1623)正月乙卯(二十四日)的报告中说:
红夷自六月入我彭(澎)湖,专人求市,辞尚恭顺;及见所请不允突驾五舟犯我六敖……把总刘英用计沉其一艇俘斩十余名,贼遂不敢复窥铜山……又因奸民勾引,蓄谋并力,遂犯中左;盘据内港,无日不搏战。又登岸攻古浪屿,烧洋商黄金房屋船只……已复入夏(厦)门、入曾家澳,皆实时堵截,颇被官兵杀伤;进无所掠,退无所冀,于是遣人请罪,仍复求市。
这篇奏疏描述的战事即是在第一次谈判失败后在10月中旬发生的。在这次战争中,福建当局虽然俘虏了荷兰人而论那等16人,但伤亡及损失是惨重的。邦特库就说有六、七十艘中国船被烧毁。明人应能体会到荷兰战舰高大坚厚的实力,荷兰战船“前后左右俱装巨炮,一发十里,当之无不立碎的威力。”
但是,荷兰人的进攻并未完全迫使福建当局屈服。厦门处于备战状态,这一年的12月下旬信使又再度接触,荷兰上等商务员vander Meldert到厦门与都督谈判。12月28日福建当局也派了都司洪先春随vander Meldert来到澎湖表明中国的立场。
这是中荷展开第二次谈判前的磋商,也就是巡抚商周祚所提及的,“于是遣人请罪,仍复求市。”经过双方的意见交换,大致取得一些的共识,雷也山决定前往大陆与福建抚臣谈判。
2、双方第二次谈判达成协议?
1623年(天启三年)1月,舰队司令雷也山亲自渡海到厦门,与福建当局交涉。他在2月6日抵达省会福州,2月11日在城内与巡抚商周祚会谈,经过几天的协商,雷也山与商周祚达成一项谅解,而他本人也在2月13日离开福州前往厦门回澎湖。
在谈判期间,邦特库的战舰仍不断地袭击福建沿岸及进行焚烧掳掠的勾当。
关于雷也山与商周祚所达成的协议,在理解上易产生一些误会。有必要在这里引录并作一说明,根据《雷也山日记》中有关与福建巡抚会面时的提及,与都督(副总兵官张嘉策) 先商定协议内容。
然后将协议文本交与督爷(指巡抚商周祚) 签署,据《雷也山日记》,协议共有五项内容:
一、中国愿意与荷兰人在中国辖区外适当场所进行贸易:二、中国将派遣都司洪先春协调食物供应及协助探勘适当场所;三、中国将派遣使节到巴达维亚订立条约;四、商周祚承诺若荷兰人离开澎湖另寻场所,他将不准戎克船前往马尼拉及其他与荷兰人敌对的地方贸易;五、如果荷兰人仍留在澎湖,将不准许戎克船(中国帆船)前去贸易。
据《雷也山日记》资料,第四条及第五条并不是商周祚与雷也山的协议,而是周祚与其马来语翻译的谈话,其内容应否被视篇协议的一部份,是有待商榷的。
记得中荷在第一次谈判时,福建当局会建议荷兰人转去淡水,但是荷兰人并不为所动。这次,商周祚只要求荷兰人离开澎湖,“在中国统治地以外另发现适当场所”进行贸易。
无论如何,从以上的协议文本来看,商周祚并没指明“适当场所”就是台湾。
当然,荷兰人有足够的理由认澎湖以外的适当场所就是指台湾。这份协议内容先由副总兵官张嘉策与雷也山谈妥,再交巡抚商周祚签署,而张嘉策曾收受荷兰人的贿款则是事实,相信他在口头上满足了荷兰人的愿望,唯一的要求是荷兰人必须离开澎湖。事实上,在第二次谈判前的磋商中,中国代表送来的信函表示:“只要荷兰人离开澎湖到福摩萨(台湾)或是其他非中国领土之地,他可以派船到福摩萨或巴城,与荷兰人友好贸易。”不过,这项承诺并没有写入正式的协议中。相信双方为了避免在军事上再次冲突,私底下的承诺会更为丰富。然后是各取所需向上级报告。
例如商周祚是否会承诺中断与马尼拉的贸易,因为这将涉及福建月港关税的来源:明朝自隆庆元年(1567)开放月港出洋贸易后,马尼拉便成大量白银进口中国的贸易伙伴,即使万三十一年(1603)在马尼拉发生大屠杀事件,中国仍维持与马尼拉的贸易。这情况商周祚不可能不了解,他如果向雷也山承诺的话,显然是一次敷衍性的交谈。
同样,雷也山也不会认真的承诺拆毁红毛城离开澎湖,他只是把责任推向巴达维亚当局,让商周祚派员到巴达维亚谈判。由此可见,这次的谈判双方虽然尽力营造良好的意愿,但是因谈判未经充分授权,所签署的或口头承诺的便不具约束力,而日后的争执与误解也由此而生。
3、突如其来的人事变动
在第二次谈判后,雷也山随即在3月25日下令商务员亚旦回希德(Adam Verhult)率领二艘船航渡台窝湾(安平) 港,与来航之中国百船试行贸易……是年10月,司令官引荷兰兵16人,班达土人34人,前来台窝湾(安平)港筑砦。”
由此可见,1623年10月荷兰人已决定在台南安平作为适当的贸易场所,开始建筑防性的工事。在福建,商周祚与雷也山签约后随即上奏报告,奏疏在天启三年正月乙卯(二十四日)即1623年2月23日途抵朝廷,从这封奏疏中可看到商周祚的坚持与策略。
他主张继续维持与巴达杂亚的贸易,但荷兰人必须立即离开澎湖回国,若因等候风信,亦须寻找不是中国汛守的港湾靠泊。由此可见,商周祚并没有承诺荷兰人可“暂留澎湖岛”及“戎克船(中国帆船)虽一般亦勿准许其前往马尼拉”之说,也许简周祚对于荷兰人的目的已很清楚·他似乎亦明白荷兰人不可能轻易的回国。
且预计荷兰人会在中国汛守以外的地方寻找贸易场所,所以一句“如彼奉约无扰,我但治以不治”的政策,诚如研究者所说:
“在商周祚福建巡抚时期中之福建官方,对于荷兰人所挟持以俱来的巨舰大炮。并无抵御之方,只有想法子以“互市”为饵,诱以退出澎湖。移舟远去,以便以“扬帆归国”奏报朝廷,了结此事。”
朝廷对于商周祚处理荷兰人的政策并没有意见,不过,他的三年任期己满,天启三年二月八日(1623年3月8日)朝廷已下诏“调南京别衙门用”,并升太仆寺卿南居益为福建巡抚。
商周祚与雷也山的协议其实没有真正的执行,由福建当局派往巴达维亚的使节在1623年3月13日在雷也山的见证下从厦门出发,雷也山是在两艘使者船开航后才返回澎湖,其中一艘使者船因风信关系折回,另一艘在同年的12月21日抵达巴达维亚。自雷也山返回澎湖后,虽然在台南安平试行贸易并建筑了一砦堡。但是荷兰人并没有拆城离开澎湖的打算,而巡抚商周祚则在天启三年(1623)四月初三日,向朝廷报告:“诸将惧祸者,复以互市饵之,俾拆城远徙,故弭耳听命,实未尝一大创之也。”他以为已把荷兰人骗走,事实是他被下属蒙骗而已。
荷兰人不但没有拆城离开,相反的邦特库的战舰仍在福建沿岸从事海盗活动,1623年5月,他们把俘虏的中国人带到澎湖当苦工。
他在《东印度航海记》说:
我们利用他们运土到城堡中去。是的,他们的人数已达一千四百名之多,后来都押途到巴达维亚去出售。
商周祚在同年的六月二十六日警觉到事情的严重性,于是上奏指责荷兰人背约。商周祚已提出用兵的想法,明熹宗更裁示“设法抚论驱逐,毋致生患,兵饷等事,听便宜行。”可见朝廷对于荷兰人仍盘踞澎湖不去已感到不耐烦。
4、第三次谈判
重新组合的领导班子使中、荷关系再次陷入不稳定的状况,福建新任巡抚南居益即从出使巴达维亚而中途折回的使者陈士英口中得悉:巴达维亚,要往彭湖,若不允市,必动干戈。”
到了1623年的8月底,他认为“羁縻之术已穷,天讨之必加”的地步,他只是担心兵额、器械及军饷不足的问题。
而兵部在九月初五(9月29日)日亦以明熹宗旨意回覆南居益说: “一切安攘事务,俱听便宜行事,库银准照前旨动支。“
换言之,朝廷正式授权福建当局动武驱离荷兰人。形势演变得颇为紧张。
事实上,在8月下旬双方透过书信来往讨论荷兰人放弃澎湖及开放贸易的问题,协商由福建总兵谢弘仪与雷也生负责。这也可说是中荷官员第三次的谈判,从来往的书信中,谢弘仪表明中、荷双方都受到张嘉策的欺骗而产生误会。中国要求荷兰人离开澎湖,并答应允许中国船到巴达维亚贸易。
但没有承诺派船到大员(即台湾)及停止跟马尼拉的贸易,雷也生则认为中国人毁约,扬言继续捕捉前往马尼拉的商人和船只。
由此可见,较早前雷也生与商周祚所签订的协议其实是极具争议的。
只是在张嘉策等人的欺瞒下达成,一些承诺并没得到商周祚的同意,否则他一定遭受弹劾,但我们没有发现商周祚因处理澎湖问题受到谴责。
谈判持续至9月初,谢弘仪再次向荷兰人强调:
“若阁下如同马尼拉方面一样,善待我们的臣民,购买他们带去的货物,我们所有的人将会放弃马尼拉……阁下提到的大员(台湾),对我们来说是更近,更适合与你们贸易。而我们认为,我们带货到巴达维亚是对你们来说更方便,商贾会带阁下所需之物,比你们到远方的大员来更方便。”
谢弘仪已作出了调整,即如中国商人获得如同在马尼拉的利益,中国则停止与马尼拉的贸易。他婉转的表示不可能在台湾与荷兰人贸易,贸易必要在巴达维亚进行。谢弘仪的建议应该是在荷兰人愿意离开澎湖,及释放被捕的商民的前提下才可进行。
雷也生拒绝了谢弘仪的建议,也没有离开澎湖的打算。由于谈判没有结果,巡抚南居益决定以武力来解决,福建沿海处于备战状态,荷兰人发觉与张嘉策、商周祚签订的贸易协议并没有执行。
5、双方的计谋:以战促和
因而加强以战迫商的压力,1623年10月5日,雷也山命令五艘战舰由司弗朗斯统领进据漳州河,他向执行任务的官兵再次强调:
“不让任何中国帆船开往马尼拉群岛或其他掌握在我们敌人手中的地方;并如我们时常不断提出的要求,同他们在台湾进行自由贸易·。那种情况下完全可以同他们和平友好相处。但是如果他们不肯答应,那么应在海陆两方面与他们作战,使有利和有益于本公司的上述情况发生。”
这所谓自由贸易就是,垄断中国的对外贸易,且不惜通过战争迫使明朝接受。
10月28日荷兰舰队已抵达漳州河并停泊在宝塔岛下:
一方面封锁河口,一方面扯起白旗希望厦门派人来通话。似乎福建当局在静观其变。
10月30日,荷兰人写了一封信交一名老头送去,表明此行是根据过去彼此在会议上达成的协议要求和平与通商。
11月1日厦门的商户派了一名叫薛伯泉的人乘舢板来向荷兰人明白表示:如果是为了和平通商而来,应与他们取得一致的意见。约有三百名中国商人曾经集会商议,决定提呈禀贴给福州军门,请求批准同荷兰人进行贸易。因为由于战争发生,他们损失了许多货物,如果战争继续下去,他们害怕将陷于贫困。
福建商人这么一致的态度对于巡抚南居益必然造成很大压力,薛伯泉似是来争取荷兰人的善意回应,然后向新巡抚展开游说的工作,所以他又向荷兰人推荐一位受人遵敬的隐士,这位隐士只为无以为生的贫苦百姓向大人先生们说情,于是荷兰人就利用他们作为与都督谈判的传话人。那么中、荷第四次谈判又再次展开。
11月3日薛伯泉、隐士及另一名中国人再次到来,荷兰人把10月30日交给老头相同内容的信交给隐士转交与都督,几天后都督回信指出荷兰人如有诚意便应释放中国俘虏以及离开澎湖,荷兰人认为都督提出的条件一条也不能接受。
因此,这回谈判又陷入僵局,荷兰人再次表达诚心诚意通商的态度,但都督回信说:
荷兰人是来劫掠中国人,既未携带钱币又无贸易货物,要求荷兰人说明来意,都督在信中提议荷兰人派一名船长到厦门商谈一切事宜。于是荷兰人同意让司令弗朗斯率领两艘单桅帆船前往厦门。11月15日荷兰人代表抵达厦门,由于相方信任不足,谈判在荷船上进行。
据《东印度航海记》所记的协议:
一、只要荷兰人资本足够,中国人可以尽量把丝绸织品带到台湾与荷兰人贸易;
二、同意如无荷兰人的许可证,中国人将不再航行到马尼拉群岛、束埔寨、暹罗、北大年、占碑、因德拉吉里(即丁机宜)和其他地方;
三、中国将派出四艘或六艘中国帆船到巴达维亚同总督商谈关于佩斯卡多尔列岛(澎湖)问题。
当协议达成后,中国带来三名官员作为人质。邀请荷兰人派出几位船长上岸会见都督见证签署协议文件。荷兰人经过会议后决定由弗朗斯司令率领一名船长、一名商务长执行这项任务。陪同上岸的约有30人,荷兰三名代表前往都督府会见,其他荷兰人在岸上接受厦门官员的招待。
在前巡抚时期,厦门的商户已为荷兰人进行游说,漳南道副使程再伊及副总兵张嘉策被指受红夷三万金就是很好的证明。然而,南居益就任后随即采取强硬态度,这使商户担心将因发生战争而生意受损,他们在厦门大集会向当局施加压力,又与荷兰人取得一致意见向南居益说情,希望有一良好的贸易协议继续与荷兰人做生意。
南居益则将计就计把商户及荷兰人代表引来加以扣押,并把商户代言人洪灿仔和池贵等公开杀以显示其对荷兰人的强硬政策。目的是警告商人们不得再为荷兰人游说,南居益的强硬态度使荷兰人开始感到挫折,福建的军事力量正在集结,迫使荷人退出澎湖的军事行动亦已准备就绪。
6、封锁:逼荷兰人离开
1624年2月16日,不幸的消息终于自澎湖寄抵巴达维亚。雷也山把这次冲突的起因归咎于福建当局在1623年9月26日实行海禁政策所引发。即荷兰人仍然留在澎湖,则任何人不得前往澎湖和北港进行贸易。自从福建当局扣押荷兰谈判代表弗朗斯等三人,及袭击停在漳州河口的荷兰船后。中、荷有关澎湖事件的谈判已不可能。
雷也山决定:“对不守信义之中国人开战,尽量阻止其航渡马尼拉,又需破坏各地中国船起见,决定袭击中国沿岸港及河川,俘掳多数华人。”
且监视从日本回航澳门的葡萄牙商船,雷也山向总督报告说:“我方如不在澎湖岛筑造城,则无疑早得在台湾开始贸易,而今则希望甚微。”这是荷兰人首次承认用武力占领澎湖企图打开与中国贸易的政策完全失败。
不过,雷也山并没有打算退出澎湖,他认现时已势成骑虎,惟有加强对中国的压力,甚至派舰艇攻击北方海岸,给予中国最大的损失来迫使中国就范。
雷也山的做法使南居益更加反感,南居益一方面积极备战,由于中国即将进攻澎湖的消息纷至沓来。使雷也山颇为紧张,一方面要求巴达维亚增加支援,一方面在台湾建筑一座防御工事。且已完成其防备,此时,雷也山开始把伤病人员从澎湖转往台湾。然而,经常出没中国沿海从事骚扰及掳掠人口的船长邦特库因合约届满而无意留任。
虽然司令官雷也山答应增加可观的薪金及提供更好的条件。也许他已感到战争的恐怖,他拒绝司令官雷也山的强烈挽留。他在2月21日离开澎湖返航巴达维亚。由此可见,澎湖的紧张气氛已嗅到火药味。
1624年4月2日·一艘从日本经澎湖抵达巴达维亚的荷兰船De Hoop号带来雷也山在2月20日发自澎湖的最新报告,他再次要求“速从本地(指巴达维亚)遣派足量船只及兵员前往援助。”并进一步说:“由现状推测,余等将离开澎湖岛,在台窝湾(安平)谋求贸易。”
雷也山其实已承认荷兰人再没办法用武力迫使中国。贸易,而他们也没足够的军力固守澎湖。因为他们在2月8日已发现在澎湖北岛外已有四五十艘戎克船集结成舰队。雷也山面对的压力越来越大,他建议把正在出使巴达维亚的中国使者留下来,这有助于与中国谈判释放被俘的荷兰人或在台湾贸易等事宜。
4月19日, 荷兰船de Fortuijne号从巴达维亚直往澎湖,只载运一些救济物资,并带同中国使者的从二人及致福州军门的信函,该信表达荷兰人将从澎湖撤出,并在台湾开设贸易市场的协定。这协定应是中国使者在4月8日与总督午餐后谈判的结果。
由于看不到巴达维亚当局有增强作战的准备,荷兰人放弃澎湖已成定局,负责以武力占领澎湖迫使中国贸易的舰队司令官雷也山早就提出辞职。这一年的5月,总督批准了雷也山的辞职,继任者是孙克(Martinus Sonck) ,他在6月12日率领两艘荷兰船,与两艘中国使者的戎克船前往中国沿岸。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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