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达,59位投资者对保千里进行维权?
虽然很多股民不相信会成功,但是我还是认为会成功的,为什么?

其实在这几年证监会在不断完善企业IPO发行还有退市的法规,欺诈发行正是近年来证监会所强调整治的一块,此前已经有类似的案例,证明了只要符合条件,股民索赔成功的可行性,而且会由保荐机构先行赔付。
比如2013案发的万福生科造假上市,众多股民起诉索赔,万福生科的保荐人平安证券设立3亿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
2017年案发的欣泰电气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保荐的兴业证券先行赔付了5.5亿元。
而本次ST保千里涉嫌借壳过程中的造假,保千里电子利用9份虚假协议致使重组资产评估估值虚增2.74亿元至28.83亿元。 本质上也是造假上市,所以也适用于上述两例的处理程序。所以,如果符合条件的ST保千里的股民是可以依法提起索赔的,不要质疑,已有前例,而且不止一例,并且即使ST保千里也许会因为债务风波还不出来钱,但是其保荐机构东北证券也会担当起先行赔付的责任。
至于这个条件,其实就是投资者买入ST保千里可索赔的投资者买入的时间点,具体还没确定,这个也往往是最争议 的地方,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必须是在7月24日停牌之前。
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尤其在A股,投资者还是适宜强化自身的投资风险意识,适当分散投资、理性投资,在A股市场上出现黑天鹅、地雷事件也不是第一、二、三次了,虽然虚假陈述的造假式上市已有索赔维权成功的先例可循,但维权路也不会一路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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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投资适合中国股民吗?
价值投资的杰出代表是股神巴菲特,他几乎用了一生的时间去坚守和宣扬价值投资理念的正确性,几百亿财富的积累就是对他最好的回报。A股市场不乏巴菲特的追随者,但是真正理解并且把他的价值投资理念精髓学以贯通并运用到A股市场者寥寥无几,纯粹巴菲特式的价值投资是不适合中国股民。
价值投资的核心股票代表是一家企业的股权,我们在A股买入一家公司股票就是投资这家企业,投资这家企业就是投资企业的未来,企业的未来需要看它的增长空间,所以我们买股票实际上是买企业未来的增长空间。看好一家企业的未来增长并且在价格低于它的价值中枢(越低越好)买入它的股票,在它的价格高于价值中枢(越高越好)的时候卖出股票,充分享受到企业的增长带来的利润,这才是价值投资的核心真正内涵。
错误的价值投资理念巴菲特的价值投资的一个重要特征是:长期持有。很多A股投资者把它奉为经典,认为只要是好股票就一直持有,极端的甚至是准备把股票持有到儿孙辈。这些都是错误的价值投资理念,至少不适合当下的A股市场。
中美股市投资环境差异美国股市经过百年的发展已经非常成熟,各项规章制度都很完善,市场的投资主体是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中国股市仅仅走过三十个春秋,各种制度还不那么完善,市场的投资主体是以散户为主,投机氛围占据主要地位,各种违规行为还没有得到彻底遏制。整个市场羊群效应特别明显,一涨就涨过头,一跌就跌过头。这样的大环境下,长期持有一只股票实在不是一种好方法也会增大投资风险。
中美股市中的企业差异走过百年的美国股市吸引了全球企业去上市,很多优质企业已经有上百年历史,这样的上市公司背后都有一个受到严格规章制度约束的精英团队管理和运作,因此这样的优质公司除非出现极其特殊情况,否则是不会倒闭和业绩突然大幅下滑,长期投资这样的优质企业不仅可以享受到企业发展带来的红利而且承担的风险很小,这是巴菲特敢于长期投资的重要基石。
目前的中国股市虽然不断深化改革,但目前的上市公司还仅限于国内的公司。大家都知道,A股上市公司只有两种:国企和民企。由于特殊环境原因造成这些国企基本上都处于行业垄断地位,公司管理层的变动容易带来企业不稳定,加之现在管理层逐步让企业走向市场化,国企将来的业绩是否能保持长期稳定增长是需要深思的问题。
中国有句俗话:富不过三代。中国的民企都是家族式的企业,父子相传的理念而不是传位于贤者的理念,让投资者长期投资这样的民企承担的风险太大。
总结从以上两点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完全照搬照抄巴菲特的价值投资理念在中国股市是行不通的,必须做一个变通。比较好的应变方式:如果A股投资者坚决看好一家企业,最长的投资周期也只能是三到五年,不仅可以享受到价值投资带来的利润也可以把风险降低到最低。个人观点:在股市里,投资和投机都是合理存在的行为,在价值投资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投机行为是在当下A股市场最有效的生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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